案件背景:千万元存款蹊跷消失
王女士于2021年在涉事银行开立账户,陆续存入1000万元用于理财。2023年初,她查询账户时发现余额仅剩0.32元,流水显示资金在3个月内分28笔被转至陌生账户,每笔金额从10万元至80万元不等。王女士称从未授权此类交易,且未收到银行任何转账提醒,遂认为银行未尽到资金安全保障义务。银行则辩称,交易系通过王女士预留手机号、身份证信息及短信验证码成,操作流程,怀疑王女士存在信息泄露或授权他人操作的可能。法院审理焦点: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转账交易中,银行系统存在明显漏洞:28笔交易中有17笔发生在凌晨2时至5时,且部分转账金额远超王女士日常交易习惯,但银行未触发风险预警机制;同时,银行未按规定向王女士预留的紧急联系方式发送异常交易提醒。此外,王女士手机曾因“钓鱼链接”中毒,导致短信验证码被第三方获取,存在一定信息保管过失。判决结果:银行承担90%赔偿责任
结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最终判决: 银行赔偿王女士900万元,王女士自行承担100万元损失。法院指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储户资金安全负有首要保障义务,其系统漏洞及风险预警机制缺失是导致存款损失的主要原因;王女士因未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对损失发生存在次要责任,需自行承担10%损失。
目前,涉事银行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王女士已收到银行首批赔偿款。此案的判决明确了银行在资金安全管理中的核心责任,也为储户信息保护敲响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