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金起始领取年龄
条款约定,被保险人可选择在55周岁或60周岁男性通常为60周岁,女性可选55或60周岁开始领取年金,具体以投保时约定为准。
2. 年金领取方式与金额
- 年度领取: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 领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 保证领取期限:若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后20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剩余未领取的保证年金即20年应领总额扣除已领金额后的差额。
二、身故保障责任
1. 年金领取前身故
若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前身故,保险公司按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 年金领取后身故
- 若在保证领取期20年内身故,按约定给付剩余保证年金;
- 若超过保证领取期身故,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红利分配机制
条款规定,该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保险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领取方式包括:
- 现金领取:直接领取红利;
- 累积生息:红利按保险公司确定的利率复利累积;
- 抵交保费:用红利抵扣下一期保费。
红利分配不保证,具体以实际派发为准。
四、其他重要条款约定
- 缴费方式:支持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等多种缴费期,投保人可根据需求选择。
- 保险期间:保障至被保险人身故,年金领取持续至身故。
- 现金价值:合同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在犹豫期后申请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现金价值的80%。
基于太平洋保险鸿福年年条款核心约定,具体权益以保险合同为准。
- 年度领取: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 领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 保证领取期限:若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后20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剩余未领取的保证年金即20年应领总额扣除已领金额后的差额。
二、身故保障责任
1. 年金领取前身故 若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前身故,保险公司按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 年金领取后身故
- 若在保证领取期20年内身故,按约定给付剩余保证年金;
- 若超过保证领取期身故,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红利分配机制
条款规定,该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保险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领取方式包括:
- 现金领取:直接领取红利;
- 累积生息:红利按保险公司确定的利率复利累积;
- 抵交保费:用红利抵扣下一期保费。
红利分配不保证,具体以实际派发为准。
四、其他重要条款约定
- 缴费方式:支持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等多种缴费期,投保人可根据需求选择。
- 保险期间:保障至被保险人身故,年金领取持续至身故。
- 现金价值:合同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在犹豫期后申请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现金价值的80%。 基于太平洋保险鸿福年年条款核心约定,具体权益以保险合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