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公积金提取新规有哪些?
上海2020年公积金提取新规读
2020年,上海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扩大提取范围、简化办理流程、提高使用便利度,切实满足职工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新规涵盖租房、购房、大病等多个场景,具体变化如下:
一、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
租房提取门槛降低:取消租房提取纸质租赁合同及发票,职工仅凭住房租赁网签备案信息即可申请,需再提供线下材料。同时,新增“房且租房”职工提取通道,只要通过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成网签备案,即可在线提交提取申请,需证明房状态。
购房提取范围扩大:异地购房职工可凭购房合同、支付凭证等材料提取上海公积金,不再限制购房地点为户籍地或工作地;老旧住房加装电梯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相关费用,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
二、提取额度与频次调整
租房提取额度提高:月提取限额从2000元上调至3000元,若职工及配偶均缴存公积金,可合并提取,最高月提取额达6000元。提取频次由“每季度一次”改为“按月提取”,资金自动转入个人账户,需重复申请。
购房提取比例优化: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用于支付房款;二套房提取比例维持80%不变,确保首套房刚需优先支持。
三、办理流程全面线上化
“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全程网办:职工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或“上海公积金”App,选择对应提取事项,上传电子材料后,系统自动审核,办理时间从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租房提取、偿还本市房贷等高频事项可“零跑动”成,需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
材料简化与复用:职工已在政务平台备案的购房、租房、婚姻等信息,公积金系统自动调取,需重复提交;大病提取需提供的医疗证明,可通过“电子证照”库直接获取,减少纸质材料流转。
四、特殊情形提取支持
大病提取病种扩容:新增10类重大疾病纳入提取范围,包括严重器官衰竭、恶性肿瘤放化疗等,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患相关疾病,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医疗费用,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自付部分。
物业费提取条件放宽:职工支付本市自有住房物业费的,可凭物业费缴费凭证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每年可申请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