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女方“妆奁衣物,悉数归还”,男方婚前田产、器物不得分割,例:“某氏嫁时所带妆奁:箱奁三抬、银钗两对、布帛五匹,均由其自行带走,男方概不克扣。”
- 子女:若有子,多归男方“幼子某交由男方抚养,女方不得干预”;若有女,可归女方“幼女某随母生活,男方按月支付米粮五斗,至十六岁成年为止”。
四、程式:中证押印,绝后言
文末需有“中证”见证人署名,通常为双方族长或邻甲,以示公正。例:“此系双方情愿,并威逼,恐后凭,立此休书,一式两份,男女两家各执一纸。” 末落年月日,男方押手印或盖章,中证附签“见人:某乡某甲”。
综上,古代休书非随意书写,需严守礼法格式,以“七出”为据,厘清权责,方为有效。其字里行间,既是权力关系的体现,亦是古代婚姻制度的缩影。
古代休书究竟该按照什么格式与内容来撰写?
古代休书怎么写?
古代休书是男子除婚姻关系的文书,需遵循礼法规范与固定程式。其撰写需包含身份界定、离弃事由、善后安排三大核心,且需经中证见证,方具法律效力。
一、开篇程式:明身份,陈缘由
休书首段需明确夫妻双方身份,以“伏以”起笔表敬语,述婚姻缘起与现状。例:“伏以某州某县民某,娶某氏为妻,于某年某月某日婚,至今已历三载。奈缘薄情深,难续琴瑟,今欲一别两宽,立此休书为据。” 需明男方“具呈人”身份,女方父家姓名与籍贯,以示对女方家族的尊重。
二、核心内容:依“七出”,列实据
古代休妻需以“七出之条”为法定理由,缺一不可。七出即:子未育男丁、淫佚作风不端、不事舅姑不敬公婆、口舌搬弄是非、盗窃私藏财物、妒忌不容妾室、恶疾患不治之症。需逐条列明事实,忌空泛。
例:“查某氏进门三年,未诞一子,此为‘子’;又常与邻里诟谇,搬弄长幼是非,此为‘口舌’。二罪并罚,实难共处。” 若因“和离”双方自愿,需写明“情不投契,两愿分离”,不可假托七出。
三、善后安排:分财产,断牵扯
休书需明确财产分割与子女归属,避免日后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