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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法系列:一场官办信贷的兴亡史

青苗法前传:官办民贷的结果

这里要说的,是王安石开办小额农贷的一段历史。相信,悠悠千载、铅华洗尽,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明末清初的王夫之认为:王安石是北宋亡国的第一罪人,靖康之耻的肇始者正是王安石!清末伊始,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又认为王安石是一位改革家。

出仕:自称周公的考生

庆历二年,王安石赴汴京参加科举考试,刚刚出道就锋芒毕露。他在考卷中引用了《尚书》"孺子其朋"的典故,意思是说自己将像周公辅政一样辅佐当朝皇帝!宋仁宗是一个心智健全的皇帝,他不需要周公辅佐。结果,仁宗亲自把王安石从第一名降为第四,然后就把王安石晾了起来。宋仁宗、宋英宗两代,王安石一直被放在冷板凳上很多年,直到宋神宗即位。宋神宗即位之初,便把目光转向了那位自称周公的人——王安石。

熙宁二年(1069年),为今人所熟知的北宋名人大都已经登场:赵普、寇准、范仲淹、欧阳修、三苏、二程、包拯……也许,只有盛世情怀才能造就如此灿烂的文化。不过,那一年,星汉灿烂的北宋即将走上一条不归路——熙丰变法。

熙宁二年,王安石成为王朝的参知政事(副相)。大宋高官中开始流行三句话: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或许用王安石自己的诗词解释"三不足"最为贴切:"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峰。"在他的逻辑里,所有人的财富都是"浮云",拿到真金白银才是"最高峰"!

青苗法:官府发放的小额农贷

熙宁二年三月,北宋王朝开始全面推行新法,内容几乎囊括了北宋社会、经济、军事的方方面面。新法有很多,清末以来(请注意这个词,仅限于"清末以来",之前没有争议,就连明代权奸刘瑾都知道王安石是聚敛之臣),争议最大的当属"青苗法"。恰好,青苗法的表象是金融,我们就从"青苗法"说起。

所谓"青苗法",其实用一句话就能解释清楚:县官每年二、六月份要向自己辖区的农户发放为期半年的贷款。然后,按40%的年化利率向农户收取利息,利随本清,即,由北宋帝国官府向农户发放小额农户贷款!

黎庶向国家贷款以求度过荒年,封建王朝以贷款支持百姓。这件事,听起来有点像当代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无法获得商业贷款的弱势群体可以从政策性金融那里获得支持。

但这只是一家之言。

以现代经济学语言解释,金融的本质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白话来翻译:金融业只做锦上添花,从来不能雪中送炭。一定要把钱放到最能赚钱的人手里。让比你有钱的人,用你的钱来赚更多的钱!

违反这个规律,金融机构不但有可能赚不到钱,还有可能把本金都赔掉。试想一下,谁又愿意把钱借给没有钱的人呢?所以,开办政策性金融不但要下定赔钱的决心,还要有很强的赔钱能力。当代,只有国家才有能力干这事儿,全球范围内的政策性金融都要由国家为亏损兜底。

王安石是一个"聚敛之臣",怎么能亏空朝廷府库扶持辗转呼号的天下黎庶呢?青苗法之意根本就不在扶贫,而在乎于孔方之间!

变味的高利贷

当代,即使最推崇王安石的几位学者也承认,为了敛财、为了完成任务、为了取悦王安石,部分地区青苗法的实际年化利率已经高达300%,100%的年化利率则是一种常态。利率100%~300%,这是名副其实的高利贷!

用当代经济学语言描述,也可以这样直白地解释青苗法:官府强行要求天下人向朝廷借高利贷,还本付息都由朝廷靠暴力执行——无论穷富,反正朝廷的钱必须还!至于大家是不是真的需要这笔贷款、是不是有能力还本付息,那不是王安石考虑的事情。

据《宋会要》记载,青苗法实行初期五户、十户联保。如果有人不还钱,保户连坐。问题是,青苗法针对所有人,包括乡村无赖、地痞、流氓也在户籍上。这些人是从来不用还钱的——向这种人收钱很费事,搞不好他们会对封建官僚打闷棍、撒石灰、背后捅刀子……

如果把这笔钱转嫁到正常人头,危险系数就小多了!如果能利用这些地痞无赖实施青苗法,效果一定会更好!

熙宁三年,朝廷开始推行"保甲法"。各地县衙开始把青苗钱分给保长、甲正,由这些人自主决定把钱发给谁、收多少利息。所谓"保长""甲正",恰恰就是那些赖账不还、让别人顶缸的地痞、流氓以及无赖——不是无赖谁又能当得了这个差?

衙门搂钱总要犹抱琵琶半遮面,毕竟端朝廷饭碗的人都是体面人,不能为了几文钱赤膊上阵。保长、甲正却可以什么脸都不要,就要钱!衙门直接分配青苗钱,起码还是能看到本金的。青苗钱到了保长、甲正手里,人们突然发现,所谓青苗钱不过只是每年向这些地痞流氓缴两次利息钱,本金是想都不要想的——他们彻底撕下了王安石的遮羞布,把青苗法变成赤裸裸的利益之争!

什么,没有钱?没钱也可以,把土地拿来!要想逃避青苗法,要想不借钱,只有一个方法:散尽家财,把土地典押给官僚和地痞流氓,自己则沦为佃户(或直接逃亡)。

官家豪强的形成

在中国古代史中,对黎民百姓最有伤害力的不是皇帝,不是封建官僚,不是豪强,而是官、商、豪强合一的"官家豪强"——他们有暴力手段、丝毫不讲规矩、贪婪毫无止境。汉武帝之后,西汉帝国经历了平、成、顺、哀四代帝王才形成了"官家豪强"。王安石治下,这一历程仅仅用了不足几十年。

熙宁三年,青苗法颁布后仅一年,《宋会要》就为我们描述了这样两个景象。

——一小撮封建官僚再次成为先富裕起来的人。他们的宅邸田园广连阡陌、食品穷尽天下珍馐,他们又喜新厌旧,衣食住行月异而岁殊;如果钱不够花了,就假托为朝廷敛财之名,尽取民间膏血(铢铢寸寸而聚之)……

——绝大部分人不但没富起来,反而被夺走土地、田宅。为凑齐青苗钱,人们最后只得贱卖赖以为生的粟米,就连娇儿妻女在市场上也已经不值一缗钱;乡村已经成断壁残垣,无赖仍旧假借青苗钱之名横行乡里,即使亲若父兄也不放过……

王安石与司马光的两种态度

王安石并非不知道这些事情。对此,他的评价是:天有阴晴,升斗小民几句抱怨,岂能撼我新法(岂足顾也)?土地兼并是自古皆然的道理,秦赢政能兼并六国,尚不能遏制土地兼并,况我朝积贫积弱?封建官僚虽富连连阡陌,但是,他们同样也是北宋子民,焉能无故禁其土?

司马光也知道这些事情。对此,他的评价只是重复了自己的那句话:天地之产有常,有人极其奢华,就必然有人极其贫困;秦皇汉武竭天下之力以奉一身,青苗法却竭天下之财供一批先富起来的人,后者的结局只能是更糟!

青苗法Ⅱ:王安石与司马光之争

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王安石的并不是司马光,而是苏辙。

苏辙:第一个反对者

熙宁二年九月,青苗法实施的当月,苏辙就上书指名道姓反对王安石和青苗法:青苗法是一种变相税收,钱财"在官何若在民";城郭财富分配不均确实会导致土地兼并,只要官府不插手,人间贫富总有变数,一个人、一个家族的才能不可能永远冠绝于世。但是,倘若官家插手,财富就只有一个流向——封建官僚,而且过程不可逆!

由于青苗法盘剥过甚,苏辙预言了靖康之耻:天下有事,当何以处之?结果奏折被王安石"留中"(扣住不给皇帝)。

司马光:三封信的规劝

与苏辙相比,司马光反对王安石的方式其实相当温和。王安石与司马光曾经是同事,二人也曾因文学造诣而惺惺相惜,司马光希望能私下劝阻王安石。

于是,他给王安石写了三封信,提醒这位昔日的同事:所谓青苗法根本就是变相敛财苛政,宰辅之臣千万不能把目光凝聚在搂钱上(大讲财利),介甫(王安石字介甫)若亲见父子离散之惨状,当知亡秦之迹已现!

书信向来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只是朋友之间的正常沟通,司马光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规劝王安石。

对这种善意的提醒,王安石不但不买账,反而当众大骂司马光的书信是"以文邀名",后来发展到逢人就骂。随着王安石的骂声,司马光的来信内容被公诸于众,成为茶楼酒肆的话题:青苗法使得"贫者既尽,富者亦贫",十年之后,天下将再无富人,到时候朝廷又去那里收取租赋呢?

控制言路:李定升迁事件

明朝坏到掉渣的大太监魏忠贤曾经一度把持了朝政,这个人渣采用简单而粗暴的手段控制朝臣,设立了臭名昭著的"东厂""西厂",罗织罪名陷害大臣,逮捕任何敢当众非议他们的人。干出如此坏事的不一定只有宦官里的文盲、人渣,还有对皇帝自诩周公的王安石!

秀州判官李定是王安石的学生,所谓判官,就是州级衙门里一个有职无权的文员,职级是从六品。不知找了一个什么理由,李定来京拜见老师,他对王安石说:有人提醒我不要在朝堂上言论新法得失,以免惹祸上身,我只知道据实而言,不知道谈论新法好处对我有害。这句话深得王安石赏识,王安石下令,李定立刻升迁为谏台御史中丞——从二品。

谏台御史中丞的作用是控制言路,此前大宋王朝从未有宰相直接任命言官首领的先例。吏部对这道命令的回应是:不起草任命文件,因为,言路一旦被宰相控制,就无人再可制约相权。

王安石的回应是:罢黜吏部一切敢于反对李定任命的人,罢黜一切在台谏不与李定合作的人!

李定果然没有让王安石失望,到任后,立即搜集韩琦、吕公著、欧阳修等新法反对者的黑材料,手段更是无所不用其极——甚至诬陷欧阳修与儿媳有染!数月之间,台谏旧人去之一空。

韩琦在离开台谏之前对神宗说:反对新法的人都曾经是庆历新政的推动者,也是仁宗朝的柱石之臣,现在大家在一夜之间都变成了奸邪之人,天下岂有这个道理?自古圣王治国,税必须为百姓留足衣食住行,即使苛政敛财也不过是靠盐、茶、酒专卖,从来没听说过有皇帝靠高利贷就能富国强兵。

外放司马光

也许是听了韩琦的话有所悟,也许是为了调和新党与旧党的矛盾,也许是为制衡王安石的权力,神宗下令任命司马光为枢密副使,要求司马光协助王安石修订新法条款。

司马光的回应是:一日不罢黜新法,一日不在朝为官,冰炭岂能同炉(不可同朝,犹冰炭之不可同器而处)?宋神宗慨叹:无论别人如何辱骂司马光,能坚辞副枢密使的,自朕即位以来仅此一人而已!

神宗可以慨叹司马光高风亮节,王安石却不这么想:不是说冰炭当然不能同炉吗?那么,我是风儿你是沙,我来送你去天涯!在王安石斡旋下,司马光被外放陕西永兴——让一个书生上了西夏前线。幸亏当时北宋和西夏没有大规模开战,否则,我们极有可能见不到今天的《资治通鉴》。

熙宁四年四月,远在永兴的司马光挂冠而去,声称自己从此"绝口不论时事",回到西京洛阳专心撰写《资治通鉴》。

司马光是鸿篇巨著《资治通鉴》的作者,不要说当时的北宋,就是后世千年中国的社会经济运行也已尽在其中,至今无出其右!司马光从一开始就不遗余力地反对王安石,智慧正是源自对历史脉搏的精确把握:治理天下如同修补一间宫殿,要拆梁换柱就必须有巧匠和良材,现在既没有巧匠,也没有适合的材料,反倒有一批人要拿走宫殿的材料,那么,这间宫殿很快就连普通风雨都不能庇护了。

司马光知道,北宋王朝最大的危机并不在于契丹、西夏,而在于那批拆走宫殿的封建官僚。这些人可以为一己之道废弃惠及天下人的善政,为一己之财遮挡天下人的财路,为一己之名废弃天下人的生命,结果,天下之道不免于蔽,天下之财不免于亡,天下之名不免于辱!封建官僚一面高喊"重农抑商",一面成为获利最大的"官商",断绝天下人财,天下人又焉能不揭竿而起?

封桩库:楼钱去往何处

王安石终于搬开了一块最大的绊脚石,新法真的为朝廷搂了很多钱。熙宁四年,北宋王朝的岁入比熙宁元年翻了一倍,此后年年创新高,到熙宁六年前后约为熙宁元年的五倍,仅青苗钱一项就足抵熙宁元年的所有岁入。

神宗用这笔钱干什么了呢?答:重建"封桩库"。

封桩库始建于宋太祖年间,朝廷每年在财政收入中拨出一笔钱专用于赎买燕云十六州。随着宋辽两国定立澶渊之盟,封桩库早就名存实亡了。熙宁六年开始,神宗重建封桩库,青苗钱全部收归封桩。南宋年间的史学家洪迈曾这样形容封桩库:神宗愤恨狄夷,共建52库以平之,皆存满金钱,有了这些钱即使20年不收赋税,亦足天下所需。

20年朝堂之需,这得是多少生民之血!!!

对此,就连王安石也数次上书要求罢黜封桩库,神宗的答复却是:敛财的目标就是积攒财富,不积攒起来就违反了"理财"的本意。

神宗积攒财富的目标是什么呢?答:对西夏用兵。仁宗庆历年间北宋与西夏议和,此后数十年间虽然双方冲突不断,却都是西夏土匪与北宋豪强之间的械斗,再未升级为战争。现在,神宗重建封桩库,要彻底制服这个已经与北宋王朝称兄道弟数十年的异族帝国——西夏,从此,大宋帝国真的陷入一片风雨飘摇之中……

青苗法Ⅲ:朝廷的个体工商户贷款

郑侠,英宗治平四年进士,曾与王安石同在地方任职,是王安石当年的莫逆之交。王安石入主中枢以来,数次劝说这位当年的好友入朝为官,但是,郑侠不仅从一开始就反对新法,还不断上书要求罢黜自己当年这位知交。

《流民图》与王安石罢相

熙宁七年二月,郑侠(时任"监安上门",相当于京城警备长官)终于完成了北宋美术史上的一项伟大作品——《流民图》。然后,他把这份长达两轴的《流民图》(附送一份奏折《论新法进流民图疏》)上陈枢密院。结果,《流民图》和奏折被枢密院留中扣住。在王安石弟弟王安上(新法反对者)的支持和直接帮助下,郑侠拿回了图画和奏折,以机密军事为由再次上书。熙宁七年三月二十六日,这份图画和奏疏终于落到神宗手中。

《流民图》原画早已在尘封的历史中湮灭,今人只能在宋代刻板中一窥当年那场惨剧。据南宋年间成书的《南游记旧》中给出的图形,《流民图》共描绘了近百人,有行乞的老者,有卧在路边的饿殍,有挖草根的儿童,有背着孩子流浪的妇人,还有一个官吏在用鞭子抽打一个衣不蔽体的少女。这些人或三五十人、或三五百人,皆无法纳齐青苗钱,不得不卖房拆屋,所剩家财不过一只破锅、一只破碗,带着这些残存的家当成为流民……从画工来看,这张画还远称不上技艺精湛,只不过,茅棚侧老树半枯,天幕下哀鸿遍野,景象实在令人触目惊心。

《神宗实录》记载,神宗拿起《流民图》的时候已经过了午夜。神宗以为是边镇战报,连忙打开观看,启封后见"饥民累累然莫测,继知为谏疏"。一个晚上,神宗都在反反复复看这幅画,不停长吁短叹,一夜无眠(长吁数四,袖以入。是夕,寝不能寐)。

第二天,在太后、皇后规劝下,神宗登上皇城外墙,发现汴京已经从《清明上河图》真的变成了《流民图》!再数天后,神宗向群臣展示了郑侠的《流民图》,不可一世的王安石终于俯拜在地,罢相后出知江宁。

吕惠卿的"空券"

王安石罢相后,变法派的二号人物吕惠卿如愿以偿成为宰相——这是一个比王安石能力更低的人物。吕惠卿认为:既然青苗法搂钱费时、费力、费神,还造成这么大麻烦,直接制造货币岂不是更省事?

熙宁年间北宋王朝已经废弃了官交子,市面上流通的纸币被称为"盐钞",即以朝廷专营食盐作为准备的纸币。吕惠卿的敛财方法就是直接增印盐钞,即所谓"空券"。熙宁七年末,陕西路军队开始收到这些毫无实物准备的"空券",用于军队购买军粮、支付军饷。

靠加印钞票敛财,这个方法并不是不行,当代美国QE3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开动印钞机让全世界为他们的金融危机买单。问题是,吕惠卿既要敛财,又要名标青史。为了显示自己的大公无私,吕惠卿居然给"空券"单独造了一个刻板。如果空券跟盐钞一个刻板,起码钞票外表看起来还是一样的,无人能分辨出朝廷到底有多少亏空、究竟多印了多少盐钞、手中的盐钞是不是没有食盐做准备。现在,"空券"的名字就告诉所有人:这是没有准备的盐钞,极有可能兑付不到食盐。

如此一来,等于明白无误地提醒所有人,空券是丝毫没有准备的纸币,一文不值。就这还想一比一兑换盐钞?空券上市之日即贬值90%,陕西路前线的军队根本无法以"空券"买到足够的军需物资。仅历数月,永兴军转运司就上陈:空券在当地已无法使用,贬值幅度已高达1:17,为今之计,只有先向附近州县借30万缗硬通货以应军需。为维持盐钞信誉,神宗、吕惠卿最终全额兑付了这些"空券",看起来"空券"的发行量应该不是很大。

市易法:向商人放贷

熙宁八年十一月,王安石复相。当年向小农搂钱,失败了;现在,向商人搂钱,变法的重点从青苗法改为"市易法"。所谓"市易法"说起来也简单,就是城市工商业个体户贷款。在城市,商人可以用货物抵押向府衙贷款;鉴于青苗法的悲剧,官府这一次只收取年息二分,而且明令禁止强行向商人配给市易钱。与青苗法相比,市易法听来靠谱多了:利息确实很低、没有强行分配……

事实证明,任何政策到了封建官僚手中都能变废为宝。

王安石在力推市易法的时候曾经表态:市易法的本意是做到物畅其流、国足其用(市易之法成,则货赂流通而国用饶矣)。总之,官府需要钱,官府对商人放贷款更是不能赔本的!

商人经常把滞销商品抵给衙门借钱,官府手里的东西压根就卖不出去,如何"国用饶"?西方经济学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实际结果是,这些滞销商品最后不但卖出去了,还都卖了高价——如果这些东西官府一天卖不出去,商人就一天不能做生意,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国用饶"!

也许您已经想到——市易法就是官营垄断性商业、手工业!市易法一出,天下人将再无利可循!

最后,就连新法支持者曾布也面陈神宗:市易司(市易法执行机构)是一个亦官、亦商、亦盗的机构,一批吃官俸的人怎么可能包罗世间万象?如此恶政即使秦汉末世也闻所未闻,堂堂官府居然去跟贩夫走卒争利,后人论史论事,岂不贻笑大方?

连曾布都看不过去的事情,其实正是王安石的本意:但凡手工业者必定以奇技淫巧诱骗天下之人,商人则以利诱天下黔首舍本逐末,这样的人怎么能在我大宋王朝生活?只要让手工业、商业无利可图,让商人、手工业者受到重罚,他们自然会回到土地上(趋田亩)。只不过,人们此时真的还能"趋田亩"吗?

土地尽在毂中

熙丰变法六年来,各地官僚已经真正获得了实权,也拥有了剥夺财富的能力。与历代一样,一旦社会被"皇权—封建官僚—小农"的框架控制,封建官僚就会肆无忌惮进行土地兼并,土地早就尽在毂中了。

据《宋会要稿》记载,熙宁八年,封建官僚私人控制的土地已经占全国土地的70%,剩下的30%还有相当一部分控制在寺庙手中,结果:一小撮人田产连郡邑,天下人再无片瓦栖身。

熙宁八年,变法派二号人物吕惠卿的丑闻被公诸于世:这位以变法为己任的人在华亭县向富人乱集资,聚敛500万钱用于购买当地富人土地;事情暴露后,吕惠卿又指使华亭县令逮捕当地富人入狱,企图隐瞒真相。最终,吕惠卿因此获罪出知陈州,变法派内部出现了大分裂,神宗也不再信任王安石。

熙宁九年,王安石复相不足一年就被再次罢黜,此后赋闲于金陵,生前再未回到朝堂中枢。

1077年,宋神宗改元元丰,依然我行我素推行新法。所以,我们通常所说的"王安石变法"在历代史书中被称为"熙丰变法"。熙丰变法持续了十八年,司马光后来这样评价变法的结果:王朝中产以上的富户已经全部是封建官僚,天下之财被涤荡殆尽,流民中的羸弱者辗转死于沟壑,强壮者则啸聚山林成为盗匪,亡国之迹已现!

元丰七年(1084年),神宗在弥留之际指定司马光为太子老师,实际上承认了熙丰变法的失败。他希望自己的继承人能在司马光辅佐下挽狂澜于即倒,扶大厦于将倾……

青苗法Ⅳ:青苗已死

元丰八年(1085年),年仅三十八岁的宋神宗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宋神宗的一生是短暂的一生、折腾的一生,可以概括为如下四个关键词:兴党争、搂钱财、吃败仗、争皇储。结果倒是很直接,"新党"成为不折不扣的官家豪强,北宋王朝再次出现大规模土地兼并,无数裸行草食的流民在广袤的中原大地上游荡。

元祐更化:司马光复相

宋神宗死后,八岁的太子赵煦登基,为宋哲宗,并由祖母高太后垂帘听政。高太后,历代史籍将之誉为"女中尧舜",临朝后立即罢黜了新党宰相蔡确,拜风烛残年的司马光为相,开始了历时八年的"元祐更化"。

熙丰变法持续了十八年,十八年间新党已遍及朝堂各个要津,官家豪强更是积累了数不尽的财富。那么,纠正十八年来的偏差又需要多少时间?答:只争朝夕。

也许司马光自知去日无多,也许隐忍了近二十年的司马光已经失去了耐心,也许司马光求治之心过切……复相后的司马光再也没有展现出昔日的宽容与大度,立即对新法打出一记致命的组合拳——《乞去新法之病民伤国者疏》,请高太后罢黜"保甲法"、罢黜"免役法"、罢黜"市易法"、罢黜"将官法"……

几乎罢黜了所有新法,唯独没有罢黜青苗法!

问:为什么?答:司马光太老了,把青苗法给忘记了……

关于这个极不靠谱的答案,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是痴人说梦。因为,这不仅是官方给出的标准答案,一度也曾在坊间相当流行,出自元朝官方修著的《宋史》。也许历代史家不愿相信,反对王安石的旗手司马光居然也推行青苗法,也变成了一个聚敛之臣!

为了尽废新法

要想尽废新法,只能拉住一大片,打击一小撮。不能全盘打击所有新党,封赏官职是最好的办法!元祐元年(1086年),司马光为相数月后,北宋朝堂之上的三品以上大员居然达一千八百余人,七品以上官员更是多达一万三千余人,远远超过了元丰年间。

糟糕之处并不在于朝廷增加了这么多官员。无论新党、旧党,如果具体到每一个人,不一定就是见钱眼开的主儿;他们久历枢庭,远比普通人对时局有着更精准的判断;在四书五经熏陶下,他们甚至真的怀有"以天下为己任"的士大夫情怀,也恨不得"玉宇澄清万里埃"!

封建官僚之所以可怕,并不是因为搂钱财、抢土地、搞女人……而是因为他们手中有权力,有权力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相当一部分社会资源。无论多么美好的初衷,封建官僚主导经济的本质永远只有一个:以封建官僚的个人意志替代真正的市场,尽最大可能花最多的钱、办最大的事——那些钱本来应该由每一个黎庶决定如何花、如何用,又如何赚!

有了这么多官,当然就要花这么多的钱!司马光上台不足一年,元祐元年三月,户部侍郎苏轼就这样评价当时的财政状况:户部正在编纂近年来的往来账目,今年朝廷收到的钱谷、锦帛根本不足以支撑今年的支出。现在不足半年,国库所见之处均已空空如也!

司马光复行青苗法

怎么办?答:青苗法!

元祐元年(1086年)元月,向来以反对青苗法自称的司马光居然亲自签署了一份文件,要求各州、道、府、县要高度重视青苗法工作,务求在春耕之前及时下拨"义仓"(青苗钱的变种)给升斗小民,利息仍为二分。对此,司马光还亲自向高太后解释:神宗朝青苗法的本意是利民、为民,只是青苗法为奸邪小吏所用;现在,朝廷已经知晓其中弊端,此后青苗法不再强行配给,官府只向自愿借款的人放贷。

复行青苗法当月,熙丰变法的主导者王安石病逝于江宁,年六十六岁。

王安石生前最大的"功绩"并不在于颁布了多少"新法",而在于抛开"科举帮",自行任用了一批起自草莽的"奸邪小吏",就连王安石本人都将之痛斥为"不才、苟简、贪鄙之人"。据宋代笔记小说记载,他们完全靠青苗法、市易法为生,根本不讲法令、不事诉讼,早晨起来就开始讨论青苗钱的本息,日上三竿还在核对借款合同,日影西斜又在盘算今天究竟赚到了多少钱,鸡鸣五更还在整理账簿。

这是一个极具寄生性、腐朽性、暴力性的封建统治集团,亦官、亦商、亦匪。

  • ——五月,户部侍郎苏轼上《乞不给散青苗钱解状》,生动地再现了当时黎庶为青苗钱所害的惨状:农人只有在某一天才能在县衙领取到青苗钱,但是,县令在县衙门口大摆宴席,农人刚出县衙就被拖到酒席上吃酒——吃酒是要钱的!农人吃完酒席,发现自己的青苗钱刚刚够付酒钱……此臣亲眼所见!
  • ——强迫高消费还是好的,好歹农人也算是吃了一顿酒席。元祐年间的笔记小说记载县令如此创新青苗法:县令约定某一个时点让农人领取青苗钱,同时在县衙门口摆了一个戏台,衙役就站在农人出门的必经之路上,见到出门的农人就强行拉到戏台下面听戏——听戏也是要钱的!

时人这样评价当时的青苗法:熙宁、元丰年间"青苗"害民,但起码要到秋收以后才被迫变卖田宅妻女,丰收年景很多人家或能得以幸存;今天,农人自领到青苗钱之后就两手空空,只能投河、自缢,所谓"龚黄满朝人更苦,不如却作河伯妇"!

青苗已死

史称,司马光见到苏轼等人的奏折后"始大悟",立即上奏自劾。元祐元年八月,青苗法被正式废黜。

次月,司马光病逝于汴京,年六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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