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一体推进战略中的“三不”,究竟指的是什么?
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三不”一体推进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方略常被提及,但不少人对其具体内涵仍存在模糊认知。事实上,这一战略中的“三不”,对应着反腐败工作的三个核心维度——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共同构成了标本兼治的反腐败治理体系。
不敢腐,侧重于以严厉惩治形成震慑。这是反腐败斗争的“先手棋”,通过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坚决查处各类腐败案件,让腐败分子付出沉重代价。论是“打虎”“拍蝇”还是“猎狐”,都是不敢腐的具体实践:对贪腐行为的严厉打击,能迅速打消部分人的侥幸心理,使其在纪法的高压线下不敢越雷池一步。这种震慑效应,是遏制腐败蔓延的关键一招。
不能腐,聚焦于用制度约束阻断腐败路径。它通过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比如,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和权力清单化管理,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等,都是不能腐的有效举措。这些制度设计旨在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让想腐败的人找不到机会,从源头上减少腐败发生的可能性。
不想腐,则是从思想根源上铲除腐败土壤。它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锤炼和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比如,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廉洁家风等,都能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从内心深处抵制腐败诱惑,自觉做到廉洁从政。这是反腐败斗争的最终目标,也是治理效能的最高体现。
三者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不敢腐的震慑为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和不想腐的思想教育提供保障;不能腐的约束巩固不敢腐的成果,助力不想腐的实现;不想腐的自觉则从根本上降低不敢腐和不能腐的压力。三者协同发力,才能真正实现反腐败斗争的标本兼治。
简言之,“三不”一体推进战略中的“三不”,就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三个紧密关联的层面,它们统一于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更高水平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