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究竟包含哪些核心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委党组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其内容涵盖多个关键维度,具体如下:一是组织领导责任。党委党组需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定期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任务,明确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的责任分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选人用人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杜绝“带病提拔”,选好用好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是作风建设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是监督制约责任。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规范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权力行使流程,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五是惩治腐败责任。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协调决办案中的困难,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
六是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七是制度建设责任。健全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刚性运行,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这些方面共同构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核心内容,党委党组必须切实履行各项责任,以实际行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