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下室外台阶尺寸高度是多少?

国家标准下,室外台阶的尺寸高度究竟应为多少?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相关规定,室外台阶的踏步高度应不大于150mm,踏步宽度应不小于300mm。这一尺寸标准需结合人体工程学与安全通行需求制定,确保使用者行走时的稳定性与舒适性。

具体而言,踏步高度即踢面高度,上限值150mm是基于成年人平均步幅与下肢活动范围设定,避免因高度过高导致抬腿困难或踏空风险;踏步宽度即踏面深度,下限值300mm需满足脚掌全接触踏面,防止行走时脚尖悬空。设计中需保持各踏步高度、宽度一致,避免出现尺寸差,以减少使用者的视觉误判。

此外,台阶还需满足整体构造:当台阶高度超过0.7m时,应设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从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应小于1.05m;若台阶踏步数超过两级,踢面应做防滑处理,可设置高度不大于30mm的踢面突缘或防滑条;台阶平台深度不应小于1.5m,且平台表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2%,平台与建筑入口之间应设置挡水条或排水明沟,防止雨水倒灌。

同时,台阶与坡道的衔接需障碍设计规范,当相邻台阶高差大于150mm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扶手直径宜为40mm~50mm,底部距踏步面高度不小于25mm。这些尺寸参数共同构成室外台阶的安全使用基础,设计者需国家标准,结合场地条件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台阶功能与安全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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