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消费中,烟草相关商品的销售边界常引发关。有这样一个问题:以下不允许出售的是?选项包括A.烟斗、B.烟斗通条、C.卷烟器、D.烟斗丝。要答这一问题,需结合我国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类商品的属性与销售限制。
首先看A选项“烟斗”。烟斗是用于吸烟的器具,通常由石楠木、陶瓷等材料制成,其本身并不属于烟草制品,而是一种烟具。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烟草专卖品的范围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并未将烟具纳入专卖管理范畴。因此,烟斗作为烟具,在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前提下可正常出售,不属于禁止销售的商品。
再看B选项“烟斗通条”。烟斗通条是用于清洁烟斗的工具,多为细长的金属或棉质制品,功能是清理烟斗内的残留物。这类商品属于烟具的辅助用品,本质上是日常工具,与烟草专卖品直接关联,不在法律禁止销售的范围内,市场上常见的烟具店、日用品店均可正常售卖。
接着是C选项“卷烟器”。卷烟器是帮助手动卷制烟支的工具,分为手动和电动两种,其作用是将烟丝等材料卷制成烟卷。尽管卷烟器与烟草消费存在关联,但其本身并非烟草制品,也不属于《烟草专卖法》规定的烟草专卖品。只要销售渠道合法,卷烟器作为一种工具类商品,允许在市场上流通。
最后看D选项“烟斗丝”。烟斗丝是用于烟斗吸食的烟丝,其本质是经过加工的烟草制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条,烟草专卖品包括“烟丝”,而“烟丝”被定义为“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该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这意味着,烟丝类商品属于烟草专卖品,其销售必须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出售属于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在上述选项中,烟斗、烟斗通条、卷烟器均属于烟具或工具类商品,非烟草专卖品,允许合法销售;而烟斗丝作为烟丝类烟草专卖品,未经许可则不允许出售。答案应选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