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大写时,究竟写“圆整”还是“元整”?
在财务票据、合同金额等正式文件中,经常会遇到阿拉伯数小写金额与中文大写金额并存的情况。其中中文大写金额的规范书写一直是实务中的重点,尤其是“元”与“圆”的用法差异,常常引发疑惑:究竟应该写“圆整”还是“元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中文大写金额数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样。该规定明确指出,金额大写单位应为“元”,且在金额数后应加“整”若到“角”或“分”位则需加“整”。例如,“¥100.00”对应的大写应为“人民币壹佰元整”。
需要意的是,“圆”并非规范大写单位。虽然“圆”曾是我国货币单位的传统用如“银圆”,但在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已明确规定“人民币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此后,“元”作为法定货币单位被正式确立,而“圆”仅作为历史用存在于特定语境,不再作为规范的财务大写单位使用。
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人会将“元”写作“圆”,认为“圆”更具正式感。但从现行法规和财务规范来看,这种写法并不支付结算制度。例如,银行在审核票据时,若大写金额中出现“圆”,可能会被认定为不规范填写,导致票据效。因此,论是支票、汇票还是合同中的金额大写,均应严格使用“元整”而非“圆整”。
此外,从汉简化角度看,“元”是“圆”的简化,在财务领域作为金额单位时,“元”为规范用,“圆”属于异体。根据国家语言文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出版物上数用法》,财务文件中的金额大写应采用规范简化,即“元”。例如,“人民币叁仟元整”是正确表述,而“人民币叁仟圆整”则属于不规范用法。
尽管在日常生活中,“圆”仍偶尔出现在纪念币、传统文化相关表述中,但在财务正式文件中,“元整”是唯一法规的规范写法。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汉简化的规范化趋势,更通过明确用标准,有效避免了金额篡改风险,保障了经济活动中的资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