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要义究竟何在?
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系统性构建。这一体系以党的领导制度为根本统领,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形成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其核心内容体现为坚持和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通过各项制度的协同联动,实现国家治理各方面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治理能力的核心则聚焦于运用制度体系管理国家的实际效能。这一能力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关键,包括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以及各级各类组织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决问题的能力。核心内容体现为政策执行力与制度执行力,既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也在复杂局面下统筹发展与安全、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
二者的统一性体现在制度与能力的相辅相成。治理体系为治理能力提供基础框架,治理能力为治理体系的善提供实践支撑。其核心逻辑在于通过坚持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升党和国家运用制度应对变局、开创新局的能力,最终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这一过程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将制度优势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构成国家治理的根本价值取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