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祖国的核心要素有哪些?
1842年鸦片战争后,英国通过《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三个不平等条约,先后侵占香港岛、九龙半岛南端及昂船洲、新界地区。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成为中华民族的屈辱印记,也为日后回归埋下伏笔。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政府正式提出收回香港的主张。1982年,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构想,为决香港问题提供了基本原则。这一构想既坚持国家主权统一,又尊重香港特殊历史现实,成为谈判的指导方针。
1982年9月至1984年9月,中英两国进行了22轮艰苦谈判。英方曾试图以\"主权换治权\"延续殖民统治,中方则坚定维护国家主权立场。1984年12月19日,《中英联合声明》在北京签署,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1990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施框架。基本法规定香港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实行高度自治。
1997年6月30日午夜至7月1日凌晨,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会展中心举行。米旗降下,五星红旗与紫荆花区旗升起,标志着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庄严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
回归进程始终围绕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展开,通过历史依据、政治智慧、法律保障与国际协商的多重作用,实现了这一历史盛事。这一进程既洗刷了百年国耻,也开创了和平决国际争端的范例,为维护国家统一提供了成功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