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议员到底是干嘛的?
香港铜锣湾的巷子里,李伯攥着一张皱巴巴的申请书找区议员:“我住的唐楼楼梯灯坏了半个月,孙女生怕黑不敢下楼。”区议员接过纸,掏出笔记本记下地址:“明天我就联系路政署跟进。”这样的场景每天都在香港的社区里上演——很多市民遇到问题第一反应找议员,但香港议员到底是干嘛的?立法会里的议员,干的是“把民意变成规则”的事。作为香港的立法机关,立法会最核心的职责是“造法”:从《香港国安法》这样的重要法律,到《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这类民生细则,每一条规则都要经过议员们反复辩论、修改才能落地。去年审议《最低工资条例》时,劳工界议员带着200多名清洁工的签名去开会,跟商界议员争论“时薪加3块会不会影响中小企业”,最后通过的调整方案,既保证了底层劳动者的收入,也给企业留了缓冲空间——没有立法会的审议,这些关乎所有人生活的规则就没法“算数”。除了立法,他们还管着政府的“钱袋子”: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里,多少用于公屋兴建、多少投入教育补贴、多少拨给医疗系统,都要经过立法会逐项审批。去年有议员追问财政司司长:“为什么新界北区的公屋拨款比去年少了15%?”得到的回复是“预算分配侧重了旧区重建”,议员们不依,政府补充北区的公屋规划——这就是“监督”:让政府的每一笔钱都花得明明白白。
区议会的议员,更像“社区的管家”。他们的办公室通常就在菜市场旁边或小区楼下,门口贴着“开放办公时间”,任何人都能推门进去说事儿。比如湾仔区的议员,最近在帮居民跟运输署协商:“湾仔道的巴士站离学校太远,孩子们要走15分钟路,能不能往前挪50米?”他收集了300多份家长签名,跟运输署开了三次会议,最后巴士站真的改了位置。再比如油尖旺区的议员,为了旧区重建的事,连续开了八次居民大会——有人担心补偿不够,有人怕过渡期没地方住,有人想保留老店铺的招牌,议员把这些意见一条一条整理成报告递给政府,最后重建方案里加了“临时安置补贴”和“传统商铺保留条款”。区议员没有“实权”,但他们是政府和市民之间的“传声筒”:政府要推一个社区公园项目,会先找区议会问“选在哪个位置好”;市民觉得某条马路的红绿灯时间太短,区议员能把意见直接传到运输署——这些“小事”,恰恰是最贴近生活的“大事”。
上周李伯又去区议员办公室,手里拎着一盒老婆做的蛋卷:“楼梯灯修好了,孙女现在敢自己下楼买早餐。”区议员笑着接过:“应该的。”立法会里,劳工界议员正在跟财政司司长辩论“跨境学童的交通补贴”;区议会里,议员正拿着地图跟居民商量“社区花园要种什么花”——香港的议员从不是高高在上的“角色”,他们是帮李伯修灯的人,是为清洁工争取加薪的人,是把“老百姓的事儿”写成法律、变成政策的人。
就像区议员常说的:“我们的工作,就是把‘有人管吗’变成‘已经办了’。”这就是香港议员最实在的样子——不是“官”,是“桥”,一头连着政府的政策,一头接着市民的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