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们常说的“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体是哪四项?

在日常的政治学习或讨论中,“四项基本原则”是一个高频词。它被称为党和国家的“立国之本”,但不少人可能对其具体内容并不全清晰——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到底包括哪四项?

答案其实很明确。这四项原则是我们党在1979年明确提出的根本政治原则,至今仍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基石:

第一,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中国发展的根本方向。我们走的社会主义道路,立足中国国情、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始终朝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目标前进。 第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它的核心是“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既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让广大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国家治理;又对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实行专政,维护国家稳定与人民权利。 第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凝聚全国力量、确保发展方向,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第四,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理论。它们为党和国家的事业提供了理论根基,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

这四项基本原则,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具体遵循——从脱贫攻坚的胜利到科技创新的突破,从疫情防控的成功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每一步前进都离不开这一“根本遵循”。对于我们来说,记住这四项原则,就是记住了党和国家的“根”与“魂”,记住了新时代继续前进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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