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享受房产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确实存在,并且涵盖多种情形。以下是常见的适用情况: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如学校、医疗卫生单位、科研机构等,也享受免税待遇。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同样免征房产税,但其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饮食部、茶社等除外。
对于企业而言,某些特定用途的房产可享受减免。例如,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这意味着个人自住的住宅需缴纳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不在免税范围内。
此外,政策导向的特定项目也能享受优惠。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涉及的房产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免征。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和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在特定时期,还会有阶段性减免政策。比如,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部分地区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疫情期间,不少地方也出台了房产税减免政策,帮助企业纾困难。
同时,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房产税的减免政策由国家统一规定,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纳税人需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政策申请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