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大会决议发展对象的表现,首要考察的是其政治素养与入党动机。会上,支部会结合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理论学习情况,重点审查其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理党的宗旨与使命。例如,部分发展对象在汇报中能结合党史学习谈体会,主动联系实际工作分析自身不足,这类表现会被视为政治觉悟成熟的体现;而对党的理论理表面化、入党动机掺杂个人功利目的的,则会被指出问题并整改。
其次,决议会关发展对象在实际工作中的担当与作风。支部通过日常观察、群众座谈等方式,收集其在岗位履职、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某社区发展对象在疫情防控中主动承担夜班值守,带动同事成物资配送,这类事例会成为大会讨论的正面典型;反之,若存在工作推诿、遇事回避等情况,即使理论考核合格,也可能因群众评价不佳影响决议结果。
再者,群众基础与廉洁自律是决议的重要依据。支部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密切联系群众,能否虚心接受批评。例如,有发展对象长期参与志愿服务,帮助邻里决实际困难,群众反映“能办实事、靠得住”,这类口碑会为其加分;而若存在生活作风不严、计较个人得失等问题,即便业务能力突出,也需进一步教育引导。
此外,支部大会还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发展对象是否具备自我革新意识。通过审查其一年来的思想动态和整改情况,判断其是否能正视自身缺点。如某发展对象在前期培养中被指出“理论学习碎片化”,后期主动制定学习计划并在会上分享心得,这种积极改进的态度会被认可。
最后,决议过程始终坚持客观全面原则,既看优点也不回避问题。对表现突出的发展对象,支部会明确肯定其优势并提出更高;对存在不足的,会指出具体改进方向,给予继续培养的机会。例如,某同志因“组织纪律性待加强”未通过决议,支部会后安排专人与其谈心,帮助其制定整改措施,待条件后再行讨论。
总之,支部大会决议发展对象表现,本质是对其“政治合格、品行合格、作为合格”的综合检验,既立足当下表现,也着眼长远培养,确保吸收的每一名党员都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