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具体是什么意思?

落实“两个责任”到底是什么意思?

当我们说“落实两个责任”,其实是在明确管党治党的“责任边界”——这是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的统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的关键抓手。

所谓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是“挂名的领导责任”,而是管党治党的“首要责任”。它党委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主责主业”,像抓经济发展一样抓党建:选干部时,要严把政治关、廉洁关,杜绝“带病提拔”;抓作风时,要整治群众身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门好进、事难办”的问题;建制度时,要善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比如针对工程招标、资金拨付等环节扎紧“笼子”;支持纪委时,要为执纪执法提供保障,比如及时批转问题线索、排除说情干扰。简言之,党委要做“当家人”,既要带头廉洁自律,又要把压力传导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不能“只喊口号不落地”。

所谓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是“辅助的配合责任”,而是监督执纪的“专责主业”。它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任务,把“纪律”挺在前面:要盯紧“关键少数”,比如监督领导干部是否违规插手工程、收受礼品;要严查“微腐败”,比如查处村干部虚报冒领低保金、克扣惠农补贴的问题;要深化“政治巡视”,比如巡视时重点检查党委是否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要严肃“追责问责”,比如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打板子”。说到底,纪委要做“啄木鸟”,既要查纠“显性的违纪问题”,又要防范“隐性的廉政风险”,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落实“两个责任”,本质上是让党委和纪委“各就其位”:党委不“甩锅”,纪委不“越位”。比如某企业党委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既要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又要督促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而企业纪委则要监督学习落实情况,查处员工违规收受客户礼品的行为——这就是“两个责任”的具体落地。

简言之,落实“两个责任”就是让党委扛起“管党治党的全面责任”,让纪委担起“监督执纪的专业责任”,两者协同发力,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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