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宪法是哪一年制定的?

我国现行宪法是?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扎根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土壤,承载着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规定了国家最核心的制度框架与发展方向,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这部宪法以“人民”为核心,开篇总纲就明确了国家的根本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写进条文。它划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确定了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还明确了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将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凝聚在共同的旗帜下。这些根本规定,为国家发展筑牢了根基。

宪法的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最贴近普通人生活的部分。它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以及劳动权、受教育权、物质帮助权等权利;同时公民履行维护国家统一、遵守宪法法律、依法纳税、服兵役等义务。比如孩子能免费上小学,是宪法“受教育权”的落地;劳动者拿到工资,是宪法“劳动权”的保障;老人领取养老金,是宪法“物质帮助权”的兑现——这些日常场景里,都藏着宪法的温度。

第三章“国家机构”则规范了权力的运行边界。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从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权,到2018年修宪新增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宪法清晰划分了各机关的职权:全国人大制定法律,国务院执行政策,监察委专司反腐,法院和检察院维护司法公正。这种“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设计,本质是让权力服务于人民,防止权力越界。

40多年来,这部宪法始终与时代同频。1988年允许私营经济合法存在,1993年写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9年确立“依法治国”方略,2004年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2018年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五次修正,都是对时代需求的回应。比如2018年加入“生态文明建设”,正是对应人民对蓝天绿水的期待;将“监察委员会”写入宪法,是为了更有力地反腐,这些修正让宪法始终“活”在当下。

宪法从不是纸上的文,而是刻在每个中国人生活里的规则。它保障我们的权利,规范权力的运行,指引国家的方向。就像每天升国旗时唱的国歌,宪法里的每一个,都在诉说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故事——这就是我国现行宪法,一部写满人民权利、伴随时代成长的根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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