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的最低工资是多少
2018年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1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4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56元。这一标准从2018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是北京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居民生活成本、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调整后确定的。此前,2017年北京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2018年的调整幅度为120元,涨幅约6%。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的22元上调至24元,涨幅约9.1%。这一调整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明确,覆盖了北京市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需要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如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津贴,也不包括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等。
2018年北京的这一最低工资标准,既考虑了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也兼顾了企业的用工成本,是结合当年北京市经济运行情况、物价指数、就业状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制定的,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了基本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