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遗属补贴发放标准
天津市遗属补贴是面向已故职工亲属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发放范围、标准及程序均有明确规定。补贴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死者生前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或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二是遗属为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法定供养亲属。其中,配偶需年满60周岁女性55周岁且固定收入来源;子女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但因残疾、在校学习等丧失劳动能力;父母需年满60周岁女性55周岁且生活来源。
发放标准根据遗属身份和地区经济水平确定。目前,配偶每月补贴标准为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0%,2023年执行1120元/月;其他亲属如父母、子女每月为最低工资标准的30%,即840元/月。若遗属为孤寡一人,补贴标准可上浮10%。此外,遗属中有多人条件的,可按规定分别领取,但总额不超过死者生前月工资的60%。
申请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死者死亡证明、遗属身份证明、与死者关系证明、收入状况证明等,由用人单位或街道社保部门初审后,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补贴按月发放至遗属个人账户,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前。
补贴标准将根据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步更新,确保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遗属若出现收入增加、就业、户籍迁移等情况,需及时向社保部门申报,避免违规领取。
明确了天津市遗属补贴的核心要素,为条件的遗属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