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例是什么意思?

香港修例是什么意思

2019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人们常说的“香港修例”,指的就是这一针对跨境司法协作的法律修订。它的核心,是填补香港与部分司法管辖区之间“法移交逃犯”的法律漏洞。

在此之前,香港已与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长期逃犯移交协议,但与内地、澳门、台湾之间,因历史原因没有类似安排。这就导致了一个现实困境:若有人在香港犯罪后逃到内地,或在内地犯罪后逃到香港,香港法通过法律程序将其移交至犯罪地受审;同样,台湾地区的刑事案件也法与香港衔接。2018年的一起悲剧,让这个漏洞变得格外刺痛——一名香港男子在台湾杀害女友后逃回香港,由于没有移交机制,香港法庭只能以“处理尸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而谋杀罪名法追究,受害者家属的诉求始终法落地。这起案件,直接推动了修例的提出。

香港修例的初衷很明确:让“跨境逃犯”法逃避法律制裁。具体来说,修例的内容围绕三个关键边界展开:其一,“双重犯罪”原则——只有同时触犯香港法律和请求方法律的罪行,才会被考虑移交;其二,“严重罪行”门槛——根据香港法律,该罪行最高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比如谋杀、贩毒、抢劫等;其三,“司法审查”程序——所有移交请求必须经过香港高等法院审核,请求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法庭会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只有通过审核,才会批准移交。此外,修例还明确排除了政治、宗教、军事案件的适用,确保不会因非刑事原因移交人员。

换句话说,香港修例就是为了决“罪犯逃到境外就没事”的问题。比如,若有人在广东犯了谋杀罪逃到香港,只要香港法庭审核认为证据充分、“双重犯罪”和“严重罪行”条件,就可以将其移交给内地司法机关;反之,若香港居民在台湾犯了重罪逃回香港,台湾方面也可以通过修例请求香港移交。它的本质,是让香港的法律体系与其他司法管辖区“衔接”起来,让正义不会因为“跨境”而打折扣。

来说,香港修例是香港政府为善跨境司法协作、维护法治公平而进行的法律调整——它不是“随便移交人”,而是通过严格的条件和程序,让罪犯法通过跨境逃窜逃避责任。它的目标很朴素:论罪犯逃到哪里,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论受害者在哪里,都该得到法律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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