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项目,即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简称,是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结构优化中的关键管控对象,其内涵由国家相关部门结合能源消耗、污染排放强度明确界定。
从核心特征来看,“高耗能”指向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强度远超行业平均水平的项目,涵盖钢铁、水泥、电铝、传统煤化工、火电等行业。例如,钢铁冶炼需大量煤炭用于炼铁、炼钢,火电项目每千瓦时发电量的煤耗曾长期处于较高水平,这类项目的能源消耗不仅体量庞大,还多依赖化石能源,易加剧资源紧张。
“高污染”则聚焦项目生产活动带来的突出环境影响,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超标排放。化工行业的有机挥发性气体VOCs排放、有色金属冶炼产生的重金属废水与废渣,以及燃煤电厂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等,都是典型的高污染表现。这些污染物会直接损害生态环境,影响大气、水、土壤质量,甚至威胁人体健康。
我国对两高项目实行严格的准入与管控机制,相关部门会定期更新两高项目名录,明确禁止类、限制类项目范围,各地在项目审批、建设、运营中需严格落实环评制度、能耗双控,推动两高项目向绿色低碳转型。
简言之,两高项目以“高耗能、高污染”为核心特征,其界定与管控直接服务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能源结构调整与高质量发展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