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路径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文明的基石,是公民道德的准则。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从思想引领、行为规范、环境营造等多维度协同推进,将价值理念转化为社会共识和个体行动。深化思想认识是前提。应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通过理论学习、主题宣传等形式,让“八荣八耻”的内涵深入人心。从青少年抓起,将荣辱观教育纳入学校德育体系,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善恶、美丑,培养正确的价值判断。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分众化教育,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提供精准化引导,使荣辱观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认知。
引领社会风尚是关键。党员干部应发挥示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荣辱观,在工作中廉洁奉公、在生活中严于律己,成为群众看得见的榜样。社会公众需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公共场合遵守秩序,在人际交往中诚实守信,在网络空间理性发声,将荣辱观融入日常行为。企业要坚守社会责任,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拒绝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等行为,以市场行为传递正确价值观。
营造良好氛围是支撑。媒体应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 stories、案例等形式展现践行荣辱观的模范人物,用正能量引领舆论方向。同时,对违背荣辱观的现象进行舆论监督,形成“以荣为荣、以耻为耻”的鲜明导向。社区、单位应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评选道德模范等,让践行荣辱观成为社会自觉。
善制度保障是基础。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体现到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村规民约中,通过制度约束强化行为导向。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践行荣辱观的行为给予肯定和奖励,对违背荣辱观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惩恶扬善”的制度环境。通过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让荣辱观从价值理念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准则。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个体自觉与社会推动相互促进。唯有将荣辱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为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提供坚实的道德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