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怎么计算?
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是衡量医疗机构成本效率的核心指标,反映每取得100元医疗收入所消耗的医疗成本。其计算公式为: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 = 医疗支出 ÷ 医疗收入 × 100。该指标的计算需严格区分医疗支出与医疗收入的核算范围,确保数据口径统一。医疗支出通常包含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涵盖药品费、卫生材料费、医用耗材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等直接用于患者诊疗的费用;间接成本则包括人员薪酬、固定资产折旧如医疗设备、房屋、水电费、维修费等维持医疗服务运行的费用。医疗收入主要指医疗机构通过提供医疗服务获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住院收入、检查收入、药品销售收入、手术收入等,需剔除财政补助收入、科研项目收入等非医疗服务性收入。
以某医院为例,若年度医疗支出为8000万元,医疗收入为1亿元,按公式计算:8000万元 ÷ 10000万元 × 100 = 80元。即该医院每取得100元医疗收入,消耗80元医疗成本。实际操作中,需意数据周期的一致性,通常以自然年度或会计年度为单位,确保支出与收入的时间范围匹配。
计算时需确保医疗支出项目全面性,避免遗漏耗材、折旧等隐性成本;同时医疗收入需以权责发生制确认,剔除预收款项或应收账款中未实际到账的金额。通过该指标的动态监测,可反映医疗机构在药品耗材管控、人力成本优化、设备利用效率等方面的管理水平,为成本和运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