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成本法与全成本法的区别
变动成本法与全成本法是企业成本核算的两种核心方法,二者的根本差异在于对固定制造费用的处理方式不同,具体区别主要体现在成本构成、存货计价和利润计算三个维度。在成本构成上,变动成本法将成本明确区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产品成本仅包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这三类随产量变动而变化的成本直接计入产品;固定制造费用则作为期间成本,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非生产成本一同在当期全额扣除。而全成本法则将所有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制造费用和固定制造费用全部计入产品成本,仅将非生产成本如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视为期间成本。
存货计价的差异是两种方法的直观体现。变动成本法下,期末存货成本仅包含变动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制造费用,不涉及固定制造费用;全成本法的存货成本则涵盖全部生产成本,包括固定制造费用。因此,相同存货量下,全成本法的存货价值必然高于变动成本法,因为前者将部分固定制造费用“沉淀”在存货中。
利润计算的差异源于成本构成和存货计价的不同。变动成本法通过“销售收入-变动成本-固定成本”计算利润,其中变动成本既包括变动生产成本已销产品部分,也包括变动非生产成本如变动销售费用,固定成本则涵盖固定制造费用和固定非生产成本,全额计入当期损益。全成本法的利润计算公式为“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期间费用”,销售成本包含已销产品的全部生产成本含固定制造费用,期间费用仅为非生产成本。这种差异导致当产量大于销量时,全成本法因部分固定制造费用留在存货中,当期利润高于变动成本法;当销量大于产量时,变动成本法因前期存货中的固定制造费用已在前期扣除,当期利润高于全成本法。
变动成本法与全成本法的区别本质是对固定制造费用“归属”的不同选择:前者将其视为期间耗费,后者将其纳入产品价值。这种差异直接影响成本核算结果、存货价值及利润计量,成为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报告中选择成本方法的核心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