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究竟是什么?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是人民当家作主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人民意志与国家意志相统一的政治形态,其本质特征在于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本质贯穿于我国政治制度设计与实践的全过程,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优势,也回应了人民对民主的根本需求。

人民当家作主,意味着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不是抽象的原则,而是通过一系列具体制度落地生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将人民的意愿凝聚为国家意志——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立法、监督、决定等职权。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到表决法律法规,从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到提出议案,人大代表的履职过程,正是人民直接或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越来越多来自基层的代表走进人民大会堂,他们带着田间地头的声音、工厂车间的诉求、社区邻里的期盼,让每一项决策都浸透着人民的智慧与意愿。

人民当家作主,离不开广泛而真实的民主实践。在基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让民主延伸到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从村务公开、社区议事到居民协商,从制定村规民约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人民群众通过直接民主的形式,自主决身边的问题。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劳动者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围绕工资分配、安全生产等议题建言献策;在网络空间,“领导留言板”“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搭建起民意沟通的快车道,让人民的声音能够直达决策层。这些实践打破了“民主是精英专利”的迷思,证明了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人民当家作主,更体现在国家发展以人民利益为根本标尺。论是脱贫攻坚战中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还是疫情防控中“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防控策略;论是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动态清零,还是基本医疗保障覆盖13.6亿人,这些发展成果的共享,正是人民当家作主在发展领域的直接体现。当人民的意愿决定国家发展方向,当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民主便从政治制度转化为人民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从制度设计到实践运行,从国家治理到基层自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始终围绕“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本质展开。它不是形式主义的口号,而是渗透在治国理政各环节的鲜活实践;不是少数人的游戏,而是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政治文明。这一本质特征,既回答了“民主为了谁”的根本问题,也为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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