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性质应如何填写?

企业法人性质怎么填

企业法人性质的填写需依据《民法典》对法人的分类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类型。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填写时需对应具体类别。

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这类企业在填写法人性质时,需明确标为“营利法人”,并可进一步写明具体组织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例如,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法人性质应填写“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

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事业单位法人需填写“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则填写“非营利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同理。这类法人需意其活动目的不得为成员分配利润,填写时需与登记证书上的类型保持一致。

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机关法人由国家依法设立,如政府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需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填写;居委会、村委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填写时需根据具体主体类型选择对应的特别法人子目。

填写企业法人性质时,应先确认企业的册类型和登记机关核准的法人类型,对照《民法典》分类标准选择准确类别。如遇登记表格中有具体选项列表,需直接勾选与企业类型对应的项目;若列表,则需手动填写规范名称,确保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上的信息一致。需避免模糊表述,如“公司”或“单位”等不够具体的用词,而应明确到“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非营利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精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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