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放的历史,是一部女性打破枷锁、争取平等的奋斗史。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数女性跨越国界与时代,在思想、政治、社会领域掀起变革,推动性别平等的浪潮。
19世纪末,西方工业革命催生了女性对经济独立的渴望。1848年,美国纽约州的塞尼卡福尔斯会议发表《权利和意见宣言》,首次明确提出女性选举权,标志着女权运动的正式兴起。英国“妇女参政权运动”中,埃米琳·潘克赫斯特领导的“妇女社会与政治联盟”以激进行动争取投票权,迫使政府在1918年通过法案赋予部分女性选举权。
同一时期的中国,妇女放与民族救亡交织。1907年,秋瑾在浙江起义中牺牲,她以“女学不兴,种族不强”的呐喊,将女性放与国家命运相连。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剪发易服令,废除缠足陋习,百万女性挣脱身体束缚;新文化运动中,《新青年》发表《我的婚姻问题》等,批判封建礼教对女性的压迫,鲁迅笔下的“娜拉”成为追求自由的象征。
20世纪上半叶,社会主义革命为妇女放入新力量。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列宁签署《土地法令》和《婚姻家庭法》,废除私有制下的婚姻压迫,女性获得土地权与离婚自由。中国共产党成立后,1922年制定《妇女运动决议案》,将妇女放纳入革命纲领。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颁布《婚姻法》,明确“男女平等、婚姻自由”,苏区女性参与生产和政权建设,成为革命的重要力量。
二战后,妇女放运动向更广阔领域拓展。1963年,贝蒂·弗里丹的《女性的奥秘》揭露中产阶级女性的精神困境,引发美国“第二次女权运动”,推动《平等工资法》《反就业歧视法》的出台。1975年联合国第一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女性权益成为全球议题。在中国,1950年《婚姻法》彻底废除包办婚姻,1954年宪法确立男女平等原则,女性在教育、就业、参政等领域逐步实现制度性保障,“妇女能顶半边天”成为时代强音。
从争取选举权到打破职场壁垒,从身体放到思想独立,女性的抗争从未停歇。这些史事不仅改变了女性的社会角色,更重塑了人类文明的性别图景,印证着平等与自由的永恒追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