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语境下的治理理论是什么?

西方语境下的治理理论:对公共事务运行逻辑的重新定义

在西方公共行政与政治学话语中,治理理论是20世纪后期针对传统公共管理模式危机的理论回应。它并非简单替代“统治”或“管理”的概念,而是对公共事务运行逻辑的重新构建——从单一主体的权威转向多元主体的协同互动,从自上而下的指令模式转向网络化的协商过程。这一理论的兴起,根植于西方社会对“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双重反思。20世纪70年代滞胀危机后,凯恩斯主义主导的政府集中干预暴露出效率低下、回应性缺失等问题;而新自由主义推行的市场化改革,又因资本逐利性导致公共服务公平性受损。治理理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试图超越“政府-市场”二元对立,探索更具弹性的公共事务决路径。

西方治理理论的核心在于“多元共治”。它打破了传统政治中政府作为唯一权威中心的预设,将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社区乃至公民个体纳入治理主体范畴。这种多元性并非简单的主体叠加,而是不同主体基于各自资源与优势的功能互补:政府负责规则制定与合法性保障,企业提供高效的服务供给能力,社会组织则填补政府与市场的空白领域,如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公共文化建设等。例如,在城市环境治理中,西方实践常呈现“政府制定减排标准—企业承担技术改造—环保NGO监督执行—公民参与垃圾分类”的协同网络,各方通过契约、信任与信息共享形成治理合力。

治理理论的另一核心特征是“过程导向的动态平衡”。与传统科层制“目标-命令-执行”的线性逻辑不同,治理通过持续互动达成共识。这种互动依赖非强制性的协商机制,而非行政命令或市场交易。在西方社区治理中,居民、开发商、地方政府通过“参与式预算”“邻里议事会”等平台,对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分配等事务进行反复博弈,最终形成各方能接受的方案。这种过程不仅提升了决策的可接受性,也通过利益相关者的深度卷入增强了治理的合法性。

权力的“非中心化”是西方治理理论的深层逻辑。它挑战了传统政治中“权力自中心向外辐射”的模式,主张权力在不同主体间分散流动。这种分散并非权力的消,而是转化为一种“以问题为中心”的临时性聚合——当特定公共问题出现时,相关主体基于共同利益形成治理联盟,问题决后联盟散。例如,应对公共卫生危机时,西方社会常形成“政府卫生部门-医疗机构-药品企业-科研机构”的临时治理网络,各方围绕疫情防控目标共享数据、调配资源,危机缓后再回归各自常规职能。

在价值层面,西方治理理论始终与“民主”“效能”“责任”等理念交织。它通过多元参与保障民主价值的实现,通过主体协同提升治理效能,通过透明机制强化对公众的责任回应。尽管在实践中面临主体利益冲突、责任边界模糊等挑战,但作为对复杂社会现实的理论适配,治理理论已成为西方公共事务运行的核心框架,重新定义了现代社会中公共权力的存在形态与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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