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以东欧动荡为背景,铺展了一段关于爱与牺牲的故事。赵玫初到乌克兰时,只是个为学业奔波的普通女孩,却意外闯进了孙嘉遇的世界。他是在灰色地带游走的商人,习惯用冷漠伪装温柔,却在她面前卸下所有防备。
他们的相遇始于一场街头意外。她为他包扎伤口时,指尖触到他手腕的枪茧,空气里有硝烟与雪的味道。后来她才知道,这个总穿黑色大衣的男人,习惯在深夜替她挡开巷口的醉汉,在她打工的餐馆外默默守到打烊。他会在冬夜把她的手揣进自己衣兜,也会在她生病时放下跨国生意赶回,却从不言说那些暗藏的危险。
最难忘是那个暴雨夜。她被当地黑帮劫持,醒来时看见孙嘉遇浑身是血地踹开仓库铁门。他抱着她穿过雨幕,体温混着血腥味,却在她耳边轻声说“别怕”。后来她才发现,他为救她与整个帮派为敌,用半条命换她周全。那枚他送的银戒指,内侧刻着一行小:“For my love, till death do us part”,却在她生日那天,被他用最后的力气戴在她手上。
书里最戳心的细节,是他临终前把所有财产匿名转到她账户,只留下一张条:“忘了我,好好活。”赵玫回国后遵守了承诺,却在每个下雪的清晨,总会想起基辅街头那个为她暖手的男人。她后来结婚生子,却在整理旧物时,发现那枚银戒指的盒子里,藏着他未曾寄出的信,里行间全是未能说出口的守护。
故事的最后,赵玫带着女儿去了乌克兰。在第聂伯河畔,她放下一束白玫瑰,风里似乎仍有他低沉的笑声。有些爱定法圆满,却会像刻在骨头上的年轮,在往后漫长岁月里,温暖每一个寒凉时刻。就像书里写的:“他曾是她的光,照亮过她整个青春,即使后来归于黑暗,那份暖也足以支撑她走过余生。”
:基于对小说情节的文学化重构,力求贴合原作风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