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投入的核算范围
投入的范围包括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以及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具体涵盖: 1. 货物类:外购原材料如钢材、化工原料、外购燃料如煤炭、天然气、外购动力如电力、蒸汽,以及其他直接消耗的辅助材料如包装材料、低值易耗品。 2. 服务类:支付给外部单位的运输费、仓储费、修理费、咨询费、广告费、金融服务手续费等,不包括企业内部提供的服务。二、遵循投入的计算原则
1. 一次性消耗原则:投入是生产过程中一次性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等增加值构成项目。例如,机器设备的磨损属于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投入;而生产中消耗的润滑油则属于投入。 2. 权责发生制原则:以本期实际消耗为核算标准,而非以支付货款为依据。即使货物在本期购入但未消耗,或前期购入但本期消耗,均按实际消耗期计入投入。 3. 外部购入原则:仅核算企业从外部购买的货物和服务,不包括企业自制的半成品、在制品或内部服务如企业自有车队运输。三、投入的具体计算方法
生产法下,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投入+应交增值税,因此投入可通过“工业总产值+应交增值税-工业增加值”反推,但更直接的方法是逐项汇总实际消耗: 1. 收集基础数据:从会计核算资料中提取“原材料费用”“燃料动力费用”“制造费用中的外部服务支出”“销售费用中的外部服务支出”等明细项目。 2. 剔除非生产性支出:如用于在建工程的材料消耗、职工福利的外购商品等,不属于生产过程中的投入,需从相关科目中剔除。 3. 汇总计算:将上述范围和原则的各项支出相加,即得到本期投入总额。通过明确范围、遵循原则、细化核算,可确保投入数据的准确性,为工业增加值的可靠计算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