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计算方式为:总成绩 = 笔试成绩÷2×60% + 面试成绩×40%。其中,笔试成绩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和申论两科构成,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因此笔试满分为200分,计算总成绩时需先折合成100分制即÷2,再按照60%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直接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部分招录机关会根据岗位特点调整占比,例如外交部、银保监会等单位的部分岗位,笔试与面试成绩占比为50%:50%。这类岗位通常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或外语水平有更高,面试成绩的权重因此提升。此外,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等特殊岗位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成绩占笔试成绩的30%,并与行测、申论成绩共同构成笔试,再按上述比例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考生需意,国考各岗位的具体成绩占比以当年发布的招录公告和职位表为准。部分职位可能在面试阶段增加专业能力测试,测试成绩一般占面试成绩的30%,但最终仍会统一纳入面试成绩计算,不改变笔试与面试的总体占比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