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餐馆禁设最低消费具体有何规定?

广州餐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为规范餐饮业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州市早在2014年便出台相关规定明确禁止餐馆设置最低消费。2021年实施的《广州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细化条款,从法律层面为消费者“松绑”。以下是具体规定内容:

一、核心禁止条款:明确“最低消费”定义 根据《规范》,餐馆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最低消费额,包括但不限于:
  • 直接规定消费者必须消费达到一定金额如“人均最低消费50元”“包间最低消费800元”;
  • 通过加收“包间费”“开瓶费”“服务费”等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门槛;
  • 强制消费者购买套餐或指定数量的菜品。

    二、禁止变相最低消费的具体情形 《规范》明确列举了多项禁止行为,任何以“最低消费”为名义的附加条件均属违规,例如:
    • 消费者必须点选某类高价菜品才能使用包间;
    • 规定“自带酒水需另付服务费”或“不消费满额不予提供餐具”;
    • 通过“最低消费押金”“保底消费”等模糊表述限制消费者选择权。

      三、经营者的义务与公示 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餐馆需在显著位置公示价格信息,包括菜品、酒水、服务费等收费标准,不得通过隐藏条款或口头告知方式增设消费门槛。若提供包间服务,需明确告知是否收取费用及具体标准,且该费用不得与消费金额挂钩。

      四、违规处罚与监管措施 根据《价格法》及《规范》,违反最低消费规定的餐馆将面临行政处罚:
      • 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 情节严重者可处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 消费者可保留消费凭证,通过12315热线或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

        五、消费者权益保障 《规范》明确,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最低消费相关费用,并可餐馆按实际消费金额结算。对于强制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消费者可依法主张退还多付费用,或赔偿损失。

        通过上述规定,广州从法律层面彻底打破“最低消费”枷锁,既维护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也推动餐饮业回归公平透明的经营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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