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初夏,南方某村村民李建国在村集体工程施工中意外坠亡,留下年过六旬的父母和两名未成年子女。经协商,施工方与村委会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120万元死亡赔偿金。然而,当亲属们悲痛欲绝地处理后事时,却被告知这笔巨款需先打入村委会账户,而非直接交给家属。
据村委会释,李建国生前签署的《用工安全责任书》中载明:“若发生意外,赔偿款由村委会统筹分配,优先用于清偿死者生前债务及后续家庭帮扶”。亲属们对此法接受:“人没了,钱却要由村委‘代管’,我们才是直系亲属,凭什么说了不算?”
进一步调查发现,李建国确实在2022年向村委会借款5万元用于治疗疾病,且未留有书面遗嘱。村委会援引《民法典》中“遗产分割应先清偿债务”的条款,主张需从赔偿款中扣除欠款后,再协商剩余部分的分配。但亲属认为,死亡赔偿金并非遗产,不应优先用于偿债,且村委会作为借款方参与分配,存在利益冲突。
双方争执不下,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赔偿款归属。然而,法院最终判决维持村委会的处理方案:扣除5万元债务后,剩余115万元由村委会设立专项账户,按月向李建国父母支付赡养费,待子女成年后一次性支付部分款项。判决书中特别指出,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有权依照村规民约协调集体成员的利益分配。
这一结果让亲属们陷入更深的困惑。李建国的母亲哭着说:“我们连自己儿子用命换来的钱都摸不到,以后日子怎么过?”而村委会主任则表示:“这是为了保障老人和孩子的长期生活,避免款项被一次性挥霍。”
如今,赔偿金仍在村委会账户中,亲属们每月从村委领取2000元生活费,却始终法掌控这笔巨款的整支配权。这场因意外死亡引发的赔偿纠纷,暴露出农村集体事务管理与个人财产权益之间的复杂博弈——当亲情、法律与村规民约交织,百万赔款的归属,成了摆在逝者亲属面前一道难的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