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之昂的盛夏光年里,住着一个叫颜末的女孩
香樟浓密的盛夏,陆之昂的白衬衫总带着阳光晒过的味道。这个笑起来有颗小虎牙的少年,在遇见颜末之前,人生像线性函数般清晰——篮球场上的汗水,画纸上的铅笔,还有傅小司身旁不变的位置。直到那个挎着相机闯进来的女孩,把他的青春搅成了盛夏骤雨,带着薄荷汽水的清爽,也带着晚霞烧云的热烈。日本的樱花季,是他们故事的序章。彼时陆之昂躲在异国的画室里舔舐伤口,颜末像只精力旺盛的小太阳,叽叽喳喳敲开他紧闭的门。她会抢走他的速写本涂鸦,会在他熬夜画画时递上热牛奶,会指着窗外的樱花树说\"陆之昂你看,花瓣落下来的速度是秒速五厘米\"。他看着她被风吹乱的发梢,突然发现灰色的世界里,其实早就有了彩色的光。
他开始习惯她的存在。习惯她在画室里放周杰伦的歌,习惯她把颜料蹭到他的白衬衫上,习惯她叉着腰喊他\"陆之昂你是不是傻\"。当她为了救他被小混混划伤手臂,他第一次体会到心脏骤停的恐慌;当她抱着相机在樱花树下转圈,他的画笔不自觉勾勒出她飞扬的裙摆。那些未曾说出口的情愫,藏在深夜画室的灯光里,藏在他偷偷拍下的她的照片里,藏在每一次假装不耐烦却又忍不住扬起的嘴角里。
重逢在上海的街头,他看着她挽着别人的手臂,笑容刺眼。那一刻陆之昂才明白,有些感情早已在日复一日的相处里生根发芽。他开始笨拙地靠近,在她加班时送去热咖啡,在她受委屈时默默递上纸巾,在她生病时跑遍全城买她想吃的糖炒栗子。当他终于说出\"颜末,我好像喜欢上你了\",整个城市的霓虹都成了他们的背景。
民政局门口的红本本,是陆之昂给颜末的答案。这个曾经在盛夏里追逐夕阳的少年,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向日葵。他的青春或许有过迷茫和疼痛,但遇见颜末的那一刻,所有的伏笔都有了结局——就像香樟永远向着阳光生长,陆之昂的目光,永远追随着那个叫颜末的女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