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与册
新社团成立需向社联提交《山东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章程草案》及指导教师意见,经社联审核、校团委批准后成册。册社团须具备固定指导教师、明确活动方向及20人以上成员规模,禁止成立宗教类、变相商业类社团。二变更与销
社团名称、宗旨、负责人等重大事项变更,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社联审批;连续一学期未开展活动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社团,由社联予以销并公示。 四、活动规范:审批与安全并重 社团开展活动实行“备案—审批—实施”流程。大型活动参与人数超200人或跨校活动须提前两周向社联提交策划书,明确活动主题、安全预案及经费来源;活动过程中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严禁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校外活动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五、奖惩机制:激励与约束并行一评优表彰
社联每学年开展“优秀社团”“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对表现突出的社团及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经费支持,评选结果作为社团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二违规处理
对违反章程规定的社团,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活动等处分;涉及违规收费、学术不端或安全事故的,直接取消社团资格,相关责任人由学校按规定处理。 附则:章程效力与释权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山东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释,修订需经社联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各学生社团须严格遵守章程规定,共同维护校园社团文化秩序。:文中加粗红色内容为章程核心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