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求意见稿,生育津贴与产假天数挂钩,政策生育的夫妻,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增加产假15天,同时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具体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增加的产假天数。以省会郑州为例,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多生育一胎可获得4000元生育津贴8000÷30×15。
津贴覆盖范围不仅包括母亲,父亲也可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根据政策,条件的男性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申请护理假,护理假津贴同样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这一举措旨在鼓励父母共同承担育儿责任,减轻家庭生育负担。 政策适用对象为2023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夫妻,覆盖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也可按标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除生育津贴外,河南还拟实施其他配套措施,包括对条件的家庭发放育儿补贴、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落实产假制度等,形成鼓励生育的政策合力。此次政策调整是河南应对人口结构变化的重要举措,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具体细则待正式文件发布后进一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