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政,房家庭认定范围从“全市范围房”调整为“限购范围内房”。此前,杭州市房家庭认定需满足在全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记录,新政实施后,仅需在限购区域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等房即可认定,非限购区域住房不再纳入核查范围。
新规明确“近3年住房交易记录”作为核心条件。2018年1月1日后在限购范围内有住房转让记录的家庭,不再视为房家庭;若家庭在2018年1月1日前曾有住房但已转让,且近3年交易记录,可重新认定为房家庭。针对不同户籍群体,新政细化认定标准:本地户籍房家庭需满足“已婚或30周岁以上单身”条件,非本地户籍家庭需提供近2年内在杭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证明,且家庭成员在限购范围内房。
此外,新政房家庭需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婚姻登记系统等多部门信息联网核查,确保住房、婚姻、社保等信息真实有效,杜绝“假房”现象。
新政通过优化房家庭认定标准,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有助于刚需群体更公平地参与购房竞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