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革命的主要领导者,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尤其是在白色区域的斗争中,深刻认识到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的不同属性和作用。他指出,公开工作是在合法范围内进行的群众斗争和组织活动,具有鲜明的公开性和群众性,其目标是发动群众、争取多数,以合法形式推动革命事业;而秘密工作则是在敌人严密控制下的隐蔽活动,具有高度的机密性和组织性,其任务是建立地下组织、收集情报、保护同志,为公开斗争提供支撑。
毛泽东,二者并非相互割裂,而是辩证统一的整体。公开工作是秘密工作的掩护,秘密工作是公开工作的保障。在白色恐怖下,若仅有公开工作而秘密工作,党组织极易暴露;若仅有秘密工作而脱离公开的群众斗争,则会失去根基。他在指导白区工作时明确,必须“既要有充分的公开工作,又要有充分的秘密工作”,通过公开斗争吸引敌人意力,为秘密工作创造条件;同时通过秘密工作巩固组织、积蓄力量,推动公开斗争向纵深发展。
这一思想的提出,源于对中国革命特殊性的深刻把握。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使革命力量在很长时间内处于敌强我弱的态势,公开与秘密的灵活运用成为保存和发展力量的关键。毛泽东在《关于白区工作的指示》等文献中,系统阐述了二者的界限、原则和结合方法,为党在复杂环境下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也成为党的地下工作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