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在深夜的露台上碰杯,他衬衫第三颗纽扣总松开着,手臂肌肉绷紧时会浮现淡青色血管。那时他教我品威士忌,说"好的年份会回甘",我偏头看他被酒液润红的嘴唇,没告诉他真正让我眩晕的是他衬衫上松木混着烟草的味道。那时他的手掌覆在我手背上,骨节分明的手指能轻松圈住我的手腕,如今那些指节开始泛起老人斑,凸起的血管像老树根蜿蜒在皮肤下。
去年冬天他住院,我在病床前削苹果,果皮连成整的弧线垂落。他忽然握住我的手腕,力气小得像羽毛拂过。"你看,"他举着我的手贴在他手背上,"当年你的指甲盖才到我这里。"两双手并在一起,他的皮肤薄得透出血色,老年斑像褪色的墨水洇在指背,而我的手还带着年轻的饱满。 他现在喜欢坐在阳台晒太阳,膝头盖着我织的灰色毛毯。阳光穿过他稀疏的发顶,在地毯上投下斑驳的影子。我走过去坐在他旁边,他会自然地把头靠在我肩上,像猫咪一样发出满足的喟叹。他的头发比雪还白,蹭得我脖颈发痒,可我再也不会像年轻时那样躲开——这些银发里藏着我们所有的秘密,那些在凌晨三点的厨房分享的蛋糕,在暴雨中奔跑时他护在我头顶的西装,在数个争吵与和后依然紧握的双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