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建设类公寓
包括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的自建房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建筑如工业用地改建公寓、违规加盖的楼层等。这类公寓因违反《城乡规划法》,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是清退工作的重点。
二、群租房与隔断房
将原有住宅通过隔断分割成多个小房间出租,人均居住面积低于规定标准通常小于5平方米,且存在私拉电线、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此类公寓因消防安全不达标、居住环境恶劣被集中清退。
三、地下室与半地下室出租房
部分小区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被违规改造为公寓对外出租,这类空间普遍存在采光不足、通风差、防汛能力弱等问题,不居住安全标准,已逐步纳入清退范畴。
四、“三合一”场所改建公寓
指集生产、储存、居住功能于一体的建筑如沿街商铺上层改建公寓,此类场所消防隐患突出,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属于重点整治对象。
五、不消防标准的集中式公寓
部分长租公寓或青年公寓因消防设施不善如未配备烟感报警器、灭火器不足、疏散通道狭窄、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会被依法清退。
六、占用公共空间的临时搭建公寓
在城市边角地、待拆区域或公共绿地内搭建的临时窝棚、集装箱式公寓,因侵占公共资源且安全法保障,均在清退范围内。
清退工作旨在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租赁市场,相关部门会通过排查登记、限期整改、依法拆除等流程推进,确保城市居住环境安全有序。
三、地下室与半地下室出租房
部分小区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被违规改造为公寓对外出租,这类空间普遍存在采光不足、通风差、防汛能力弱等问题,不居住安全标准,已逐步纳入清退范畴。
四、“三合一”场所改建公寓
指集生产、储存、居住功能于一体的建筑如沿街商铺上层改建公寓,此类场所消防隐患突出,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属于重点整治对象。
五、不消防标准的集中式公寓
部分长租公寓或青年公寓因消防设施不善如未配备烟感报警器、灭火器不足、疏散通道狭窄、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会被依法清退。
六、占用公共空间的临时搭建公寓
在城市边角地、待拆区域或公共绿地内搭建的临时窝棚、集装箱式公寓,因侵占公共资源且安全法保障,均在清退范围内。
清退工作旨在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租赁市场,相关部门会通过排查登记、限期整改、依法拆除等流程推进,确保城市居住环境安全有序。
五、不消防标准的集中式公寓
部分长租公寓或青年公寓因消防设施不善如未配备烟感报警器、灭火器不足、疏散通道狭窄、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会被依法清退。
六、占用公共空间的临时搭建公寓
在城市边角地、待拆区域或公共绿地内搭建的临时窝棚、集装箱式公寓,因侵占公共资源且安全法保障,均在清退范围内。
清退工作旨在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租赁市场,相关部门会通过排查登记、限期整改、依法拆除等流程推进,确保城市居住环境安全有序。
清退工作旨在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租赁市场,相关部门会通过排查登记、限期整改、依法拆除等流程推进,确保城市居住环境安全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