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是谁说的?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是谁说的?

这句话出自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刘备。据《三国志·蜀书·先主传》记载,章武三年公元223年,刘备在白帝城病重临终前,给太子刘禅留下遗诏,其中说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这是刘备一生经验对儿子的最后告诫。

作为东汉末年崛起的政治家,刘备以仁德闻名,在群雄割据的乱世中,他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的理念。从织席贩履的平民到建立蜀汉政权,他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这句遗训既是他对自身政治生涯的反思,也是对继承人的殷切期望。在生命最后时刻,这位历经沧桑的帝王没有传授权谋之术,而是叮嘱儿子重视品德修养,可见其治国理念的核心所在。

这句话的精妙之处在于辩证看待“小”与“大”的关系。微小的善行积累起来能成就大德,细微的恶端放任下去会酿成大错。这种价值观穿越千年仍具有现实意义,成为中华文化中道德修养的重要准则。它揭示了量变到质变的深刻哲理,提醒人们在日常行为中保持敬畏之心,重细节修养。

作为历史名言,这句话早已超越特定的历史语境,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财富。它所蕴含的道德智慧,不仅塑造了传统社会的价值观念,至今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准则。在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这句古训依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引导人们在细微处坚守道德底线,在平凡中积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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