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残保金缴纳申报日期是什么时候?

2021年残保金缴纳申报日期

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缴纳申报工作遵循全国统一部署,同时结合地方政策差异具体实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21年残保金的申报缴纳日期整体集中在2021年的下半年,全国统一的申报截止时限为2021年12月31日。在此基础上,各省市结合自身征管流程,对申报起始时间和具体截止日期进行了细化。

北京市明确2021年残保金申报期为8月1日至9月30日,用人单位需在该时间段内成上一年度即2020年残保金的申报缴纳。上海市的申报期则为5月1日至6月30日,同步开展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与残保金缴纳工作。广东省实行分批次申报,其中深圳市申报期为7月1日至10月31日,广州市为8月1日至9月30日,其他地市根据当地税务局安排推进。

申报方式以网上申报为主,用人单位通过当地电子税务局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系统自动计算应缴费额。部分地区支持线下申报,需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数据依据为2020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人数及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企业需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残疾人就业情况需经过残联部门审核确认。

对于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的用人单位,税务部门将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收滞纳金,标准为按日加收万分之五。部分地区针对小微企业推出减免政策,条件的企业可在申报时同步享受优惠,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2021年残保金申报工作通过全国统一征管系统实施,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限内成申报,确保残保金缴纳工作按时合规。各地税务部门通过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申报指南,为企业提供线上咨询和线下辅导,保障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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