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税收起征点是多少
个体户作为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税收政策直接关系到经营成本与发展活力。谈及“个体户税收起征点”,需结合具体税种来看,目前主要涉及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两大方面,政策标准清晰明确。一、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
根据现行政策,个体户若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即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未超过30万元的,可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超过该标准的,则需按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这里的“销售额”指不含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涵盖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等全部经营收入,不扣除成本费用。例如,某个体户季度销售额28万元,未达30万元起征点,可免缴增值税;若季度销售额32万元,则需按3%征收率目前阶段性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
该政策适用范围为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作为常见的小规模纳税人类型,直接适用这一起征点标准。政策执行期限暂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为个体户提供了稳定的税收预期。
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但有费用扣除与优惠
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按“经营所得”缴纳,不同于增值税的“起征点”概念,其核心是对“应纳税所得额”征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其他支出-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此外,政策明确个体户可享受每年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即每月5000元,与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标准一致。对于未设置账簿或账目不全的个体户,税务机关通常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按核定的应纳税所得率或核定税额征收。实践中,多数地区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30万元以下的个体户,在享受增值税免税的同时,个人所得税也暂免征收或适用极低的核定征收率,实质形成了“免税效应”。
三、意事项
需意的是,增值税起征点针对的是“销售额”,而个人所得税针对的是“应纳税所得额”,两者计算依据不同。此外,不同行业如住宿、餐饮等可能有特殊政策,具体征收标准需以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为准。个体户的税收“起征点”需分税种来看:增值税以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为界,个人所得税则通过基本减除费用和核定征收优惠降低税负。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个体经营者负担,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