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单独二胎细则及准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浙江单独二胎细则及准生证办理流程

浙江单独二胎政策针对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条件的可按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以下从政策细则与办理流程两方面具体说明。

一、单独二胎政策细则

一适用对象

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 双方均为浙江省户籍,一方为独生子女; 2. 一方为浙江省户籍,另一方为非浙江省户籍,浙江户籍一方为独生子女; 3. 夫妻双方均非浙江省户籍,但在浙江居住满3年且有稳定职业和住所,一方为独生子女。

二独生子女界定

独生子女需同时满足:本人为父母生育或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其父母未再生育且未再收养子女;或父母曾生育或收养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在未生育子女前死亡,本人为现存唯一子女。

二、准生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材料准备

1.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独生子女一方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身份证明由父母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 3. 已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 夫妻近期合影照片2寸; 5. 非浙江户籍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稳定职业证明。

二办理步骤

1. 提交申请:夫妻双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提交材料,填写《再生育申请表》。 2. 审核公示:工作人员对材料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异议后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批。 3. 审批发证:县级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成审核,批准的发放《再生育证明》即准生证;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特殊情形处理

  • 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补正后重新审核;
  •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 以上为浙江单独二胎政策的核心细则及准生证办理全流程,申请人可按规定准备材料、提交申请,确保条件后即可依法办理。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