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城市管理中,早已出现了专门负责环境卫生的机构,其中宋代的“环卫部门”正式名称为“街道司”。
宋代城市空前繁荣,汴京开封、临安杭州等都城人口超百万,街巷纵横交错,日常环境卫生维护需求迫切。街道司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设立,成为宋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核心机构。其主要职责涵盖城市街道清扫、沟渠疏通、垃圾污物处理,以及规范商铺占道、乱倒污水等行为。
据《东京梦华录》记载,汴京的御街宽阔整洁,两旁的市铺虽密集,却污物堆积之患,这得益于街道司的日常运作。每天清晨,街道司的差役会定时清扫街道,将垃圾集中转运至城外处理;遇到沟渠堵塞,他们也会及时疏通,避免降雨时城市内涝。此外,宋代还明确规定居民不得随意倾倒秽物,街道司负责监督,一旦违规便会处以惩罚,以此保障城市卫生秩序。
街道司的存在,不仅让宋代都城维持了较为整洁的市容,更体现了当时城市管理的精细化。从日常清扫到违规监管,从硬件设施维护到公共卫生保障,街道司的职能已覆盖现代环卫部门的诸多核心工作,是古代城市治理中极具代表性的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