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狗狗同居了4年,有事吗?
清晨六点半,生物钟总会准时把我唤醒。身旁的金毛“十一”已经把脑袋搁在我枕边,湿漉漉的鼻子轻轻蹭着我的脸颊。这种带着奶味的呼吸声,早已取代了闹钟的位置。四年了,这个毛茸茸的家伙用呼噜声、爪子上的肉垫和甩得满地都是的狗毛,重新定义了家的模样。
第一次带它回家时,它才两个月大,纸箱里垫着我的旧T恤。如今它趴在沙发上,占据了三分之二的位置,尾巴扫过茶几发出哗啦声响。我学会了在铺床时检查被角有没有狗毛,学会了在逛超市时自动走向宠物用品区,学会了用婴儿语和一个听不懂人话的生物商量“能不能别咬拖鞋”。
去年冬天我发烧到39度,缩在被子里发抖。十一把它的绒绒垫拖到床边,用鼻子顶开我的手,硬塞进一个咬得破破烂烂的橡胶Bone。凌晨三点烧得最难受时,感觉有温热的身体贴在床边,睁开眼看见它正用爪子轻轻拍打我的手背,喉咙里发出像小火车一样的咕噜声。那天早上退烧后,我发现它守在床边打盹,爪子还搭在我露出来的脚踝上。
同事总笑我变成了“狗奴”,朋友圈十条里八条是十一的丑照。但他们不知道每个加班到深夜的晚上,楼下那团飞奔而来的金色影子有多治愈;不知道下雨天遛狗时,它会固执地把伞往我这边推;不知道每当我对着电脑掉眼泪,它都会把最喜欢的玩具兔子塞进我怀里。
上周带它去医院做体检,医生说它有点超重。回家路上,它把头搁在我腿上,耳朵耷拉着。晚上我拿着鸡胸肉干蹲在它面前,它却用鼻子把零食推回我手心,尾巴蔫蔫地扫着地板。那一刻突然明白,原来这场同居早不是我单方面的照顾,它早就在用自己的方式回应着所有温柔。
客厅的地毯上还留着它换牙期咬出的小窟窿,书架第三层摆着每个月给它拍的照片,冰箱贴满了宠物医院的预约单。这些细碎的痕迹慢慢织成一张网,把两个不同物种的生命紧紧缠在一起。
深夜写稿时,十一趴在脚边发出均匀的呼吸。键盘敲到一半,我低头看见它四仰八叉地打着滚,露出粉嫩嫩的肚皮。窗外的月光刚好落在它的睫毛上,像撒了一把星星。或许这就是同居四年最好的答案——那些被狗毛占满的吸尘器、半夜被踩醒的脚趾、永远擦不干净的地板,都成了生活里最鲜活的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