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邮政营业网点办理汇款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确认收款人姓名、地址、邮编等信息准确误,准备好现金或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若为单位汇款,需提供单位全称和账号。
在柜台领取汇款单,按填写:日期填写当天;收款人信息需整填写姓名、详细地址含省、市、县、乡镇、街道、门牌号及邮编;汇款人信息填写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汇款金额需同时填写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如“壹仟元整”,两者必须一致;附言可填写简短留言限30字内,需附言可留空。填写时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需修改需重新填写汇款单。
将填好的汇款单、身份证件及现金或银行卡提交给柜台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会打印汇款凭证,需仔细核对凭证上的收款人姓名、金额、汇费等信息,确认误后在凭证上签字。汇款费用根据金额按比例收取,最低2元,最高50元,现金汇款需当场支付汇费,账户汇款将从账户中扣除。
汇款成后,妥善保管汇款凭证,可凭凭证上的汇票号码及本人身份证件到原汇款网点查询汇款状态。若收款人未收到款项,需在汇款之日起一年内携带凭证和身份证件办理查询或退汇手续。
如通过邮政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汇款,需登录账户后选择“转账汇款”功能,输入收款人姓名、账号、开户行信息及汇款金额,核对误后提交,按提示成身份验证如短信验证码,并保存电子回单。线上汇款支持实时到账或普通到账,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处理为准。
意事项:确保收款人信息与身份证件一致,地址和邮编准确以避免延误;核对汇款金额大小写一致,现金汇款需确认币种为人民币;汇款凭证作为重要凭证,需留存至收款人确认收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