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離不棄的繁體怎麼寫
舊書櫃最底層那本牛皮筆記本,是祖父留下的。封面早被歲月磨得發毛,打開時有乾燥的紙屑簌簌落下。某頁夾着半片乾枯的楓葉,葉脈間還留着洇開的墨跡,是祖父用狼毫寫的四個:不離不棄。
我總記得祖父寫這幾個時的模樣。他會先把宣紙鋪平,用鎮紙壓住四角,拇指和食指捏着筆桿,餘指輕輕蜷起,像握着整個江南的春日。墨條在硯臺里一圈圈研磨,墨香混着樟木箱的陳味漫開,他才抬筆。「不」起筆是側鋒,筆尖輕頓又迅速提起,像初春的雨點落在青瓦上;「離」繁體筆畫多,他寫得緩,豎提勾時手腕微微旋轉,墨色漸深,仿佛把「離」里藏着的「隹」短尾鳥也圈進了紙里,不讓它飛走;「棄」最後一捺最是用力,筆鋒順着紙紋舒展,像伸出的手,牢牢托住前邊的「不」。
有回我問祖父,為什麼偏愛寫這四個。他放下筆,指腹摩挲着紙上的墨痕:「你看這『離』和『棄』,繁體里都有個『隹』。鳥兒本來是要飛的,可『不離不棄』把它們都留住了。人這輩子,總有些東西,該像這筆畫一樣,一筆一劃都釘在心上。」
後來祖母走了,祖父把這四個寫得更勤。晨露未晞時寫,夕陽西下時也寫,墨跡從濃黑到淡灰,宣紙疊了厚厚一摞。有次我見他寫到「棄」,手腕發抖,墨點落在「木」旁,像一滴沒忍住的淚。他卻笑了,用指頭抹掉墨點:「寫壞了就重寫,能重寫,人能重逢,怕什麼。」
去年整理老屋,在祖父枕頭下又找到一張小紙片,上面是用鉛筆寫的「不離不棄」,筆劃歪歪扭扭,像孩子的。旁邊有行細小的:「阿雲,等我。」阿雲是祖母的小名。原來他到最後,還在學着寫這四個,用最輕的筆,寫最重的諾。
此刻我捏着那本筆記本,指尖觸到「不離不棄」的筆痕,墨色早已滲進紙的纖維里。繁體的筆畫比簡體多了幾分周折,卻也像人生里那些不肯鬆手的牽掛——看似繁瑣,實則每一道彎折,都是心的形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