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巨鑫联盈吸金26亿案终审主犯获刑10年了吗?

“现在开庭”:北京巨鑫联盈26亿吸金案终审落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内,法槌声落,“现在开庭”的指令正式拉开巨鑫联盈吸金案终审序幕。经过法庭调查与辩论,这起涉案金额高达26亿元的非法集资案尘埃落定,主犯王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5年间,巨鑫联盈公司以“消费返利”为诱饵,承诺“购物全返”“零成本消费”,通过发展代理商、举办宣讲会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其运作模式以“层级分销”为框架,投资者购买高价商品获得会员资格,再通过发展下线抽取佣金,本质上是借“消费”之名行传销之实。至案发时,该公司已构建起覆盖全国28个省市的传销网络,吸纳资金高达26亿元,涉及投资人逾1.8万人。

庭审现场,检察机关指控主犯王某等人通过虚构贸易项目、伪造盈利假象,骗取公众信任。王某作为公司实际人,直接决策资金运作,并指使团队制作虚假宣传材料,诱导投资人投入资金。其行为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造成大量投资人血本归。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罪行,法院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余15名从犯分别被判处3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

该案成为近年来北京地区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之一。统计显示,案发前该公司以“购物全返”“消费=投资”等概念吸引大量中老年人参与,部分投资者甚至抵押房产、借贷投入资金。至案发时,公司资金链断裂,仅追回涉案资产不足3亿元,造成1.2万名投资人经济损失法全额追回。此次终审判决再次彰显司法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的决心,为金融领域风险防控提供典型案例。

延伸阅读:

    暂无相关